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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开始调低房价涨幅目标 与居民收入挂钩
发布日期:2011-04-21 10:34:55 来源: 中国网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61734)

  国务院督察组对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专项督查行将结束,据了解,督查报告汇总后将上报国务院,并酌情对社会公布。此前,住建部要求各地须尽快对近期提出的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更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建议、意见,修改完善调控措施,确保房价涨幅更趋平稳。据当地媒体报道,西安市近期率先调整了房价调控目标,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3.5个百分点。此前,西安确定的15%房价调控目标被住建部认为偏高。

  据报道,国务院督查组此次重点检查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执行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情况,引导住房需求情况以及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情况。督查组将深入社区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深入住房建设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商品房价格、销量,保障房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情况。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有偏差、不到位的,督查组将督促进行整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最近表示,房价合不合理,最有权利评价的是当地居民。对于已公布房地产调控目标、尚未听取社会意见的地方,需要抓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调控目标。据央视分析,不排除国务院层面,专门针对已有省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出台新机制新方式新手段的可能。

  据媒体报道,4月11日至14日期间,在陕西开展专项督察工作。由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牵头的督察组一行在西安调研时表示,希望西安市抓紧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大商品房价格调控力度,尽快对近期提出的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更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建议、意见,修改完善调控措施,确保房价涨幅更趋平稳,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月14日《西安晚报》刊登了“西安市政府确定今年新建住房价格调控标准”报道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督查工作组对我市的指导意见,切实把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市政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标准是: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3.5个百分点。据了解,此前,西安确定的15%房价调控目标被住建部认为偏高。

  从2010年中期开始的房地产调控的政策颇多,也颇有新意,如国八条以及限购令等措施抑制了购买的需求,在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后,便要求地方政府将房价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608个城市按照要求公布了今年新建住房的价格控制目标。但多数重点城市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主要是参考今年经济增长速度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因此,多数城市的调控目标设定在房价上涨10%。地方政府的目标还是房价会涨,而这与中央政府希望降低房价的目标相差甚远。此次西安房价调控目标率先调整,或预示着更多地区房价的控制目标将面临调整,也由此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房价调控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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