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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去年受理旅游者投诉案件旅行社占九成
发布日期:2012-03-15 16:41:03 来源: 东北网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64387)

  日前,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统计,去年共受理旅游者投诉案件101件,其中投诉旅行社92件、A级景区4件、S级滑雪场1件、涉旅企业4件,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结案率为100%。

  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队长许立伟介绍,该大队对多家旅游企业进行了检查,对10家有问题旅行社发出约谈通知。旅行者投诉焦点主要集中在几方面:住宿、用餐等服务不达旅游合同标准;个别导游人员讲解不够、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变更接待计划;旅游车状况不好;部分旅行社、旅游景区、滑雪场对旅游者义务安全提示不够;旅游景区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服务意识不强。在一些投诉中,投诉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旅游者王先生等3人于2011年6月报名参加由H旅行社组织的港澳6日游。在报名过程中向旅行社出示了港澳通行证。出发当日登机前,领队发现王先生等3人的港澳通行证已经超出有效期,只能取消旅游活动。王先生认为旅行社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要求全额退还团款,并赔偿违约金。这种情况,旅行社未能恰当的履行审验义务,有责任。同时,旅游者没有履行义务提供参加旅游的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也是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投诉双方共同承担。

  哈市旅游局发出旅游消费提示:外出参团旅游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尽可能详细的在合同中标明旅游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标准;报名参加旅游费用过低的旅游团队时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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