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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示范店启动申报 企业有“前科”不得评示范
发布日期:2010-11-29 13:59:17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zyf 浏览次数:(6578223)

京城首批“早餐示范店”即日起进入申报评定,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经营早餐的餐饮企业均可在12月12日前申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昨日在其官网发布公告,启动首批“早餐示范店”申报程序。公告提供的评定标准要求,企业申请早餐经营示范店首先须符合《北京市早餐经营示范店规范(试行)》要求,连锁早餐经营示范店还须符合《规范》中对于连锁店的相关规定,包括餐饮企业须符合的早餐品种能够达到不低于20种、供应时段不少于3个小时、常设固定座位数不低于50个等条件。公告中明确规定,对于近两年内发生食物中毒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一律不予参评。

  目前,市区各商务委在人口密集社区、商务办公区等区域设置了早餐服务网点3600家,嘉和一品、眉州、便宜坊、华天等20多个大众品牌的早餐连锁经营企业为市民提供了多样选择。此外,鼓励相关单位提供早餐服务。餐饮企业、社区便利店、连锁店增设早餐,增加早餐花色品种;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院学校的食堂对外开放,向社会提供早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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