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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记者旁听案件遭法警掐颈
发布日期:2014-05-23 16:16:54 来源: 方日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26516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张怡)5月22日上午10时,广州日报一名女记者去增城市法院旁听一起村官涉嫌受贿案件的二审公开开庭。在安检时,因带手机进入法庭问题而被法警阻拦并遭粗暴对待。

  事件引起网络热议。当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此事表态,向涉事记者诚恳道歉,将涉事法警停职处理,并交由纪检部门调查。

  上午10点31分,广州日报记者林霞虹发出一条微博写道:在增城法院听新塘镇大敦村卢国林案(广州中院二审)。增城法院法警440310不让我带手机进法庭,我给调研科工作人员打电话,工作人员跟他电话说,他骂调研科的人,然后掐我脖子!从未受过如此屈辱……

  该条微博随后被大量转发。

  林霞虹事后详细描述说,公开开庭的案件公民都可自由旁听,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带手机进入法庭,而该法警人为设置障碍,自己据理力争未果,先遭到辱骂,后“法警迎面向我走来,单手从后面掐我脖子,把我头摁低”。

  事件发生后,林霞虹报警,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作了询问笔录。涉事法警张美来否认曾对女记者“掐脖”。

  法院及时处理向记者道歉

  事发几小时后,增城法院及广州中院及时作出了调查与回应。当天下午,增城法院院长首先回应表示:事发后,增城法院及广州中院领导很快就获悉情况,一致认为法警行为不当,增城法院主动把监控视频调给公安作证据。法院领导将与当事法警一起向记者当面道歉,增城法院党委将考虑对法警作进一步处理。

  当晚6点39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向公众发布消息。事件发生后,该院和增城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随即作出初步处理决定。目前涉事法警已被停职,并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法院将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绝不护短。法院同时表示,责成张美来本人向记者正式诚恳道歉,主管法警工作的院领导和法警大队长向记者转达增城法院党组的决议并致歉。

  网友对法院应对“点赞”

  虽然个别法警行为失当,但是广州中院和增城法院应对舆情的态度得到了记者、法律人士的认可。记者看到许多网友在法院的官方微博“点赞”。

  “没有假装不知道、没有护短、没有拖延,法院领导的坚决态度让大家感受到了法院的诚意。”有网友表示,发现错误不可怕,拒绝认错才可怕。真正的公正经得起围观,法院借此事件教育干警,进一步坚持扩大司法公开,将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和阳光形象。

  ■专家观点

  司法公开须保障记者采访权

  广东省法学会专家表示,《法庭规则》无权僭越,法警举动粗暴须责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未经法庭许可进行的拍照、录音、录像都将受到处罚;但不能因怀疑旁听者携带手机可能录音、录像而提前施行“手机代管”。广州中院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庭审直播,都取得了良好的公信力,基层法院不能开倒车,司法公开须优先保障记者采访权。对于当事法警,对待记者和同事尚且如此,他对待其他人民群众又会如何呢?确实需要法院纪检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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