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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编制省市区三级政府权责清单
发布日期:2014-05-22 16:44:54 来源: 羊城晚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253952)

  21日,广东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东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其中,省政府46个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694项(行政许可36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30项);全省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13项,前置改为后置审批108项,前置审批事项压减率达89%以上(详见昨日A1版报道)。

  广东下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怎样走?广东还有33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一步如何重点清理?在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编办副主任陈华江进行了回应。

  年底前公布省直权责清单

  陈华江表示,下一步,首先将全力推进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政府的权力清单工作。今年底前向社会公布第一批省直单位权责清单,同时,在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选择若干市开展纵向权责清单试点,探索编制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选择部分部门作为首批单位,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权范围,并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是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社会事业准入审批、产品物品及信息消费审批等事项。三是深入推进专项审批制度改革,在企业投资、工商登记、技术审查、资质资格认定、年检年审、检验检测等领域深入推动专项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的准入。四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试点。现在全省进行12个试点,规范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规范自由裁量权、办理程序,规范申报材料,及时总结试点的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分类处理非行政许可审批

  “目前,省编办正在梳理汇总各地各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一步将对这些事项进行分类处理。”据陈华江介绍,对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立法的权限予以取消,或者提醒国家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提请制定或者修订法律、法规;对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应当从高效管理的原则出发,予以取消、下放、整合和优化等,保留下来的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同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对设定行政许可的监督,今后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设定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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