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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学校不禁烟最高可处以5000元罚款
发布日期:2011-05-29 19:59:13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55303)

   昨天,北京市爱卫会、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卫生局联合召开“北京市建设无烟校园暨世界无烟日宣传启动大会”表示,今年年底前,全市各级学校实现无烟目标,教学区域一律禁烟,对于拒不改正的学校,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各学校应建立控烟巡查队伍。



    本月31日是第24个世界无烟日。市疾控中心对逾1.1万名学生的调查显示,中学生尝试吸烟率为24.70%,现在吸烟率为9.11%;不吸烟中学生的二手烟暴露率为38.47%。男生、住宿生的烟草使用率均显著高于女生和非住宿生;郊区、非重点校、职业中学的烟草使用率分别高于城区、重点校和普通中学。

    北京市卫生局要求,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实现今年内“无烟学校”的目标,各托幼园所,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内禁止吸烟、禁止出售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同时,各学校应建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各学校要组织一支由学生、保安、工作人员等共同组成的巡查队伍,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巡查工作,督促建设无烟校园工作的落实。

    卫生部门表示,各级各类学校可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师生员工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与技能。在控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得表彰奖励,对屡禁不止的违规者要依照有关法规给予批评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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