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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医改破除以药养医 4月起药品零差率销售
发布日期:2014-03-31 10:48:04 来源: 新华网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155051)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27日宣布,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将从4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这表示,浙江的公立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养医”。
  “这也意味着,浙江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的省份,比国家要求到2015年底完成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提前近一年半时间。”在当天由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共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敬说。
  2011年以来,浙江开始启动以实施药品零差率、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切入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本次改革的核心是,公立医院对除中药饮片之外的所有药品,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药品进到医院的进价是多少,最后销售给患者的价格也是多少,医院不从中赚一分钱。此举将彻底打破我国多年来形成的“以药补医”的畸形格局。
  2012年底,浙江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到2013年底,这项措施覆盖了除省会杭州之外的所有市级公立医院,温州市还同步启动了省级公立医院改革。
  改革使得患者看病就医的药费应声而落,一些医生大处方、乱开药的情况也有所改善。有关部门在对率先启动改革的38家县级医院调查后发现,上述医院的门急诊及出院均次药费同比下降5.49%和19.55%。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势头得到较好控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在原有基础上,浙江省计划于4月1日零时启动在杭的全部13家省级公立医院和杭州市本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这意味着浙江省、市、县三级总计427家公立医院已全部启动改革。
  “在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同时,相关的配套措施也同步跟进。”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平说,在下调药费的同时,浙江也对包括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调整的额度大约是下调药费的90%左右,且调整部分的费用将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张平说,此举既不增加患者的实际负担,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尊重,激发了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据悉,浙江省还同步对医疗保险结算和支付政策、财政投入政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医院内部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和调整,补全医院放弃药品利润之后的差额,鼓励公立医院更好地回归其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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