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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烟向单位发69宗警告 16类场所被列入禁烟范围
发布日期:2014-03-17 12:31:42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264075)

  记者16日从深圳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深圳新修订的控烟条例实施以来,深圳卫生监督部门共处罚个人16宗,对控烟单位发出69宗警告。

  据深圳市卫监局环境卫生监督科科长蔡创辉介绍,深圳新修订的控烟条例3月1日实施,3月8日启动罚款模式。目前深圳市卫监部门共开出个人罚单16张,罚款共计800元;针对控烟单位发出69宗警告,暂时还没有进行罚款,警告整改时限按实际情况分为10个到15个工作日。

  据蔡创辉介绍,经过3月份第一周的执法宣传,从3月8日开始,执法人员集中对医院、学校、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口岸等进行了密集巡查,发现控烟场所的标志逐渐规范起来,各场所的控烟死角、漏角也有所完善。但也有部分场所,尤其是电信营业大厅、银行等因为网点多,发现问题比较多,部分场所仍未沿用新版的控烟标志,部分机关单位还没有明确控烟负责人。

  蔡创辉说,下一个执法周,深圳市卫监局将会对发出警告通知书的69个单位进行回访,一旦发现未落实整改,仍存在违规行为,将对机构处以3万元罚款,室外吸烟点设置若不符合规定将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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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16类场所被列入禁烟范围,禁烟场所如果任由吸烟人吸烟,场所经营者将被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对于违反条例吸烟,又不听劝解的个人,将当场罚款50元,拒不改正的罚款200元,阻碍执法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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