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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认定标准出炉
发布日期:2011-11-29 13:41:45 来源: 福州日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64523)

  记者27日从省建设部门获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旅游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认定标准(试行)》,并于21日向全省印发。省级标准分为特色景观、规划建设、旅游服务与发展等3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近期内发生过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近期内出现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近期内出现过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特色景观资源发生重大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规划撤销的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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