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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手机远离头部 揭开“手机致癌”的标签
发布日期:2011-06-17 17:53:38 来源: 中国经济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64453)

  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将手机列为“2类B组致癌物”。给手机贴上“致癌”的标签到底意味着什么?在全球拥有50亿手机用户,癌症是人类“头号杀手”的今天,有必要揭开这个刚刚贴上的标签,让我们看个究竟

  “手机可能致癌”,5月的最后一天,这条简短的消息一眨眼工夫就传遍了全世界——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也通过“可能致癌”的手机本身。

  一条六个字的讯息就能如此挑动“地球人”敏感的神经?这并不奇怪:手机,全球有50亿用户在使用,它几乎成为人体的一个“器官”。癌症,是能够造成每年近千万人死亡的人类“头号杀手”,医学迄今对它束手无策。而这六个字当中最令人困惑和引起争议的,就是夹在“手机”和“致癌”中间的两个字——“可能”。

  “可能”是多大的发生几率?每个购买彩票的人都有中头彩的“可能”;每个夏日的午后也都有下一场阵雨的“可能”,而这两种情况,在“可能性”上却有天渊之别。可是,发布上述信息的人并没有为我们描述清楚“手机致癌”有“多可能”。

  “和咸菜同类”的致癌物

  尽管如此不确定,这条信息仍然让人无法忽视,因为它的来源是世界卫生组织(WHO)。该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召集来自14个国家的31位知名科学家花费8天的时间,最终得出了上述结论。

  从5月24日到31日,这些科学家其间并没有做任何新的研究,他们在位于法国里昂的一个研究所里共同审查、回溯了世界上已有的重要研究结果,面对几百篇堆积如山而又相互矛盾的科学论文,这些来自各个领域的“大牛”们也无法给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答案。最终,这个专门委员会的主席、美国南加州大学的公共健康专家乔纳森·萨米特(Dr. Jonathan Samet)博士措辞谨慎地宣称,“脑胶质瘤的发生与手机使用之间的证据仍在积累当中,但已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使用手机可能有某种程度的风险,因而我们需要继续密切观察二者之间的联系。”

  至此,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把致癌的“标签”首次贴在了手机上——把其风险定义为“2类B组致癌物”,即“可能与人类癌症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同时,该组织也强调,其研究结论“仅限于胶质瘤和听神经瘤,对其他肿瘤则没有获取充足的证据”。实际上,脑胶质瘤是脑部主要的恶性肿瘤。

  国际肿瘤研究机构将物质的致癌风险分为四个等级,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人体致癌物、可能致癌物、致癌作用尚不明确的物质和对人体可能无致癌作用的物质。其中在第二类中,又分为致癌可能性较大的“2A类”和可能性较小的“2B类”。

  实际上,要想知道这些拗口的科学术语到底意味着什么,你只消了解一下“2B类”致癌物都包括哪些——咸菜、卫生球、糖精、避孕药、杀虫剂DDT、汽车尾气、阻燃剂…… 甚至咖啡也在这个列表的“2B类”中。

  新一轮争论

  如果不是发自世界卫生组织,“手机可能致癌”的说法几乎可以被当做一句废话。因为谁都知道,近十年来有关手机电磁辐射对健康危害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总是各说各话、相互矛盾,令人莫衷一是。国际肿瘤研究机构的专家委员会此次并没有给出任何新鲜和确切的说法,几乎是重复了一遍固有的说法。因而,他们的结论一经发布,就重新挑起又一轮对“手机致癌”的争论。甚至这个委员会本身也成为被批评的对象。

  例如,在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的结论中,根据国际肿瘤研究机构2010年进行的一项名为Interphone的研究,“连续10年以上、每天使用手机30分钟以上”的“重量级”用户,患脑胶质瘤的风险比其他人群高出40%。而《华尔街日报》在评论中就指出,这项研究的结论仅仅是推测性的、未经证实的,因为它所采用的方法——“病例-对照研究”,就是让已经患有脑瘤的人(病例组)和正常人(对照组)分别回顾他们过去使用手机的情况,并对结果进行比较。实际上这并非一种严格的科学研究方法,因为一方面,参加受试者的回忆可能并不准确,且病人容易夸大手机的致病作用;另一方面,这种方法也无法在“手机使用时间长”和“脑瘤患病风险大”之间建立准确的量化关系。

  事实上,有关“手机致癌”的令人困惑的研究结果从Interphone研究项目本身就可见一斑。这一研究去年6月发表在《国际流行病学杂志》上的报告表明,使用手机甚至让脑胶质瘤的发病风险“降低了”19%,而只有上述的“重量级”用户才是手机辐射可能的受害者——世界卫生组织此次却仅仅引用了有关“重量级”用户的这一部分结果。与此类似,《华尔街日报》所提供的数据也说明,自上世纪80年代手机开始流行以来,美国脑瘤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有轻度的下降。

  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对手机的致癌风险掉以轻心。早在两年以前,美国匹兹堡大学癌症研究所所长罗纳德·赫尔伯曼(Ronald B. Herberman)就对手机可能的致癌作用发出公开警告。他还在2008年7月“迫不及待”地通过电子邮件提醒匹兹堡大学全体教工,“尽管还存在争议,但目前已有的数据让我相信,必须就手机使用的安全问题发出警示性建议。”赫尔伯曼当时就认为,世界卫生组织及其所属的国际肿瘤研究机构已经掌握了明确的数据,但是,他们对手机健康危害的警告却拖延了两年还没有发出。

  “时候不到”与“可以做到”

  有关“手机致癌”的信息之所以如此含混不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被认为是由于“时候不到”。美国有线电视网(CNN)首席健康记者桑杰·古普塔(Sanjay Gupta)也是埃默里大学的一名脑外科医生,他说,“从暴露在电磁辐射中,到发展成为肿瘤,需要20年以上的潜伏期,而手机的大行其道无非是近15年以内的事情。”古普塔认为,即使像Interphone这样大规模的跨国研究项目,所提供的数据也不足以在手机和脑瘤之间建立确切的联系。

  手机的辐射属于“非电离辐射”,它显然并不像X光射线(属于电离辐射)那样——谁都知道X光非常有害。但是,这种和微波炉一样发出的轻微辐射,在短期内可能对人体无害,长期的效果就是另一回事了。古普塔强调,另一个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是孩子,因为他们的头皮和颅骨更薄,而且下一代人使用手机的时间必将更长。

  对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此番“动作”,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的国际无线通信协会并不认同,这个行业组织随即发表声明称,“可能致癌”并不等于手机就会致癌,而且这一结论引用了存在偏见或缺陷的证据。为了淡化人们的担心,该协会还强调,即使是在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的致癌物清单上,手机也只是和咸菜、咖啡列入同一类。

  尽管如此,美国旧金山市已经打算通过一项法令,要求手机厂商在产品上标注辐射警示,就像要求烟盒上需要标注的那样。欧洲环境署(EEA)也相信,手机可能具有与香烟、石棉和含铅汽油同样的公共健康危害。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主任克里斯托弗·维尔德(Christopher Wild)承认,目前他无法给出有关手机致癌风险的确切结论,但是他建议,在没有答案之前,一些实际的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他的建议主要包括:

  — 使用耳机或蓝牙设备来减少对辐射的暴露;

  — 多发短信,让手机远离头部,减少受辐射的机会;

  — 按照手机制造商的建议,在通话时让手机和头部保持相应的距离,这些提示往往标注在手机机身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比如,iphone要求保持1.4厘米的距离);

  — 可以根据SAR(电磁吸收率)的数值来选择手机。SAR用以表示有多少辐射会被生物组织所吸收,不同的手机,SAR值差别较大。一般来说,在手机厂商的网站上能够查到SAR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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