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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二五”规划的旅游项目占千亩耕地未批先建
发布日期:2011-05-16 12:30:30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65621)

    作为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内容之一,一个由中青旅投资、占地上千亩的古北水镇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正在密云县古北口镇司马台村大兴土木,目的是打造“密云绿色国际旅游示范区”。但村民们却质疑,千余名村民的上千亩耕地被征收用于项目建设已有大半年,却并未先完成相关的征地审批手续,至少上千万甚至可能数千万元的征地补偿款也至今没有发放。对此,古北口镇镇长李东方承认,征地手续目前仍在办理中。昨天村民们表示,他们已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等待法院受理。     千亩地30年合同一朝废

    4月18日,司马台60多岁的村民张健点燃一根烟,蹲在路边望着自己承包地里的一片玉米。几台巨大的铲车轰鸣作响,正在将他种下的玉米秆成片刨掉,地面留下的大坑似乎把他这些年抛洒的心血也埋在了里面。几分钟前,张健刚被工地保安从承包地里驱赶出来。因为要建设古北水镇国际旅游综合度假区,他和同村1000多名村民的至少上千亩耕地被村里征用,而他们签订的30年土地承包合同,还有一大半时间未兑现。

    古北口镇位于密云县东北部,司马台是下属的9个行政村之一,就在著名的司马台长城脚下。村民赵和说,2000年他与密云县古北口镇司马台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荒地承包书,承包了2亩多的土地。2002年他又承包了2.65亩口粮田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两个合同的期限都是30年,由村支书吕大如签字、古北口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鉴证。去年7月,村里告诉他要开展新农村项目建设,村民代表大会已经做出决议,要求他将承包的2.65亩口粮田流转给村里。另外尚在合法承包期内的2亩多土地,村里也以同样的理由,要求一律解除此类非家庭承包土地的合同,收回的地将出租给镇政府用于建设旅游项目。

    至少20多名村民当面向记者表示了他们对村里征地的不满。他们称,从去年夏季的新农村建设搬迁改造开始,土地已经被征用了数月,却从未见过此次征地的审批手续。

    有村民代表称“被同意”

    一次没有手续的征地,为何能得到村民代表大会的通过?一些村民称,自己被大会“绕”过了,根本没有机会表示反对。

    村民代表李玉告诉记者,今年1月21日,她和30多名代表接到通知来到镇政府4楼会议室,主持会议的村支书吕大如说,为了建中青旅投资的旅游度假区,要征收本村1-5队村民的土地1000多亩,征收补偿金为一次性给付每亩6万元。李玉说,当时有村民代表要求镇政府拿出审批手续,两级领导都未拿出来。一些村民代表提出会后和村民商量一下,再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但经不住村镇领导轮番劝说动员,陆续有十多人在犹豫中签了字。这一人数并未达到参会代表的半数,有村民代表说,散会后他们又分别接到了镇领导的电话,劝说他们补签字,加上后补签的共有28个人签字。

    村民代表大会后,村部贴出了落款为2月25日的征地公示,称经古北口镇司马台村村民代表民主决议,古北口镇司马台村委会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密云县分中心协商,就古北水镇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土地储备项目征收土地问题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该项目拟征用司马台村集体土地1025.97亩,并列出了10类拟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公示称,如对方案有意见,自张贴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密云国土分局提出具体意见,否则视为放弃权利。看到这一条,因新农村搬迁改造已经散落居住在其他地方的村民急忙自发组织起来,到密云县国土分局和古北口镇提意见,但并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3月16日到18日,有上百名村民来到承包地阻止在建项目施工,此时地里已被铲车挖得沟壑纵横。村民们说,项目停工后镇领导派人来到现场劝说,描绘了很多开发后的美好前景,但仍未拿出征地审批手续。 

    土地被占村民失去生计

    4月22日记者在密云县古北口镇司马台村看到,沿路多台铲车忙着推平山坡上的田地,大片种在河道边的果树已经荒弃,一些施工人员正在放倒山上树木。在司马台长城脚下的平缓地带,一个超大型停车场已现雏形。在司马台村入口的道路上设置了站卡,有保安把守。一名保安说,他们是中青旅派驻的内保人员,目前司马台村已经暂时封闭断路,工程机械正在施工,建设包括高尔夫球场、五星级酒店在内的大型旅游区,全部工程至少持续5年。“也许部分景区明年9月就能开业”。

    而村民们的生活却与这里的红火无关。2000年王强签订了为期30年的合同承包了30亩地,用于搞养殖、种果树、栗子等,要收成时却突然接到通知收回合同。虽然已经给了地上物的补偿,但他谋生的路却断了。村民们向记者反映,他们的地已经撂荒了大半年,用于发放征地补偿款的直补资金专用存折里却还没打入钱。

    去年夏天起,司马台村的新农村建设搬迁改造工程,从前期准备到最后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只用了50天,为此密云县曾特地召开总结会表扬其“速度”。67岁的村民赵武说,从1月下旬征地,到3月铲车开进承包地,前后仅不到两个月,“还没闹明白怎么回事,地就没了”。他和很多村民甚至刚听说征地的事土地就被征用,更谈不上对方案参与意见。对他们这些大字不识的农民来说,“只能靠地生活,现在地没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镇长称只个别人有意见

    据古北口镇镇长李东方说,目前被征用的土地还在定桩放线,正在核实各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征地亩数。将来确定了审批下来的实际亩数,涉及到哪个村、核准有多少亩后,才能按亩数拨付补偿款。而个人土地上的资产部分包括树木、自家投资的水利设施等,已根据村民自己签字认可的地上物统计表,由政府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后,补偿兑现到了个人。“如果有疑问可以去评估公司查看报告”。

    对于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征地方案,李东方表示,当时大概有29名村民代表签字,可能有个别代表不同意,但参会代表达到了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通过人数也达到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均符合法定人数。他认为,征地一事征求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就可以,不用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有意见的只是个别人”。

    而村民们则认为,村里和镇政府早有“预谋”。1月初开村民代表会议前,镇里和镇政府邀请了30多名村民代表、村委会人员等去海南旅游,奖励他们在去年新农村建设拆迁工作中“对政府的支持”。这趟旅游规格甚高,除了古北口镇几位镇领导一同随行外,镇长李东方还专程飞往海南请村民代表吃饭并敬酒,团里还给每个人发了400元。村民代表李玉说,当时糊里糊涂跟着去了,回来没几天就开了村民代表会议通知征地。有代表提出反对时,被人拿话噎道,“你吃了喝了也玩了,还想干什么?”现在她上街时总感觉有街坊议论补偿款低,埋怨他们不应该签字,有的更是指桑骂槐说她让政府“收买”了。

    政府回复该项目未审批

    多名村民反映,村里和镇政府开动员大会时,有干部说过手续尚未办理。今年1月,村民曾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该项目的征地补偿方案和用地审批手续,并向市发改委申请公开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两部门的回复均为“该信息不存在”。

    4月27日李东方镇长证实,中青旅这个项目的审批手续确实还未批下来。他说,该项目开发区域总占地达1.3万亩,地上建筑物实际占地1000多亩,征地补偿为6万元/亩;其余占用的1.2万/亩,按不同类型给付村民不同数额租金。他称,已从去年1月起给村民全年的土地流转租金,租金标准也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对于村民提出的生活来源问题,他说,“我们给的土地租金是多少?种地的土地收益是多少?哪种方式更合算,一问村民就能知道。”

    面对村民“未审批先动工”的质疑,他称现在项目建设还未开始,正由土地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土地整理,等审批部门同意后才开始动工。而最终报批的面积,他表示以发改委、国土等各部门最终批复数为准。

    记者在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查询发现,密云县古北水镇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刚被列入今年1-3月的预审统计表中,申请单位为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密云县分中心,用地面积69.92公顷(约为1048亩)拟用地用途为土地一级开发建设项目。(应当事人要求,文中村民均为化名)

    ■专家说法

    领导意志不应强加农民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予以公告。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实施方案并补偿完成后,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才应按期限交付土地。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表示,这一案件有一定代表性,在涉及到村民重大利益的问题上,按照《村民组织法》,应由村民决定自己的事,比如集体土地、承包土地的使用权人,土地出租、被征收或对外承包等很多方面,每个村民都有一定的发言权,而不仅是村民代表。从此案来看,上千亩耕地在很多村民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征收,政府部门从中插手,按照法律在程序上是有问题的。

    此外,《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也规定,行政征收或土地征收的程序,要经过被征收人、村民的参与,并且有表决的程序,不能单方面决定征收征用。政府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就补偿的方式标准与广大农民进行紧密的联系和细致的协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或领导意志强加在农民身上。土地征收的决定涉及到政府的行政行为,老百姓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镇政府,也可以民事诉讼告村委会。

(责任编辑:王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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