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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饭店争“谭家菜”索赔50万 法院开庭审理
发布日期:2010-10-13 13:34:51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61292)

  “谭家菜”是著名的官府菜之一,北京饭店拥有“谭家菜”的注册商标,因北京世纪谭府酒楼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谭府酒楼)在店外牌匾中使用“世纪谭府”字样,招致北京饭店起诉索赔50万元。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北京饭店的代理人称,1958年起北京饭店开始经营谭家菜,后陆续将“谭”、“谭府”、“谭家菜”申请为注册商标。在其经营下,谭家菜在国内外拥有众多忠实顾客,并成为国家礼宾宴会的主要菜品之一。他称,近年来发现,世纪谭府酒楼分别在西直门、五道口、西单开设了3家经营谭家菜为主的酒楼。

  北京饭店认为,对方在店外牌匾中使用“世纪谭府”字样,广告宣传中也使用“世纪谭府”、“谭府酒楼”等字样,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极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北京饭店因此将世纪谭府酒楼起诉,索赔50万元,并要求其停止侵权,更改公司名号。

  庭审中世纪谭府酒楼表示,“世纪谭府”是其企业名称的简称,使用这一简称符合法律规定,且使用的“世纪谭府”与北京饭店的注册商标存在明显区别,不会引起混淆误认。另外,“谭家菜”、“谭府”是历史上流传已久的官府菜品种,是公众熟知的通用名称,北京饭店不应限制他人正常使用“谭府”。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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