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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规定春节期间旅游饭店自助餐不得超400元
发布日期:2013-01-11 13:57:08 来源: 海口晚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58497)

  海口标准客房最高限价5000元/间·天

  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海口市确定2013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以2012年1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一)旅游饭店客房标准间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价,备案价格下浮10%。各旅游饭店标准间客房最高限价为5000元人民币/间·天。旅游饭店自助餐中晚餐价格不超过400元/位。

  据了解,2013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与自助餐价格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为,海口市辖区内所有旅游饭店客房标准间。政府指导价管理时间为2013年2月9日至15日,春节假期结束政府指导价管理自动解除。政府指导价定价采用限定幅度、最高限价和超限报批相结合的方式。以2012年1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一)旅游饭店客房标准间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价,备案价格下浮10%。各旅游饭店标准间客房最高限价为5000元人民币/间·天(包含各种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为将2013年春节期间自助餐价格涨幅控制在合理幅度内,对旅游饭店自助餐价格实行临时干预,单独计价的酒店自助餐,早餐价格不超过300元/位(包含服务费),中晚餐价格不超过400元/位(包含服务费),各旅游饭店要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要求,经营者一律采用标价牌(表)方式如实标示各类客房实际销售价格和自助餐价格,实际结算价要与标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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