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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茅台“地下运酒路”真相显现
发布日期:2010-09-20 15:35:22 编辑:czl 浏览次数:(6578779)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特大销售假冒茅台酒案件做出判决。徐建国、徐永定等六名被告人因贩运、销售数百箱假冒茅台酒,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假茅台“地下运酒路”真相显现。

  2010年1月2日,上海铁路公安处接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报警:一批假冒茅台酒从贵州运往铁路上海南站。

  一张由贵州遵义发往上海南站的运单引起侦查员注意。运单上货物品名为日用百货,总数量75箱,于1月1日由1252次列车托运至上海,发货人“李华”,收货人“徐建国”。侦查员抬起一只纸箱掂量一下,感到很沉。通过安检仪X光检查,发现内装物品形似酒瓶。侦查员打开厚厚的纸箱,发现里面还有一层纸箱。拆除所有包装,露出正方形彩印礼盒,醒目标着“国酒茅台”。上海市酒类专卖局鉴定这批酒为假冒酒类商品,共75箱900瓶。

  1月4日上午10时,一名50多岁的男子到上海南站行李房办理提货手续。侦查员立即将其抓获。这名男子就是收货人徐建国。他承认这批“茅台酒”是从贵州购买。不久,同案犯曾映被公安机关抓获。

  几天后,另一条“地下运酒路”进入警方视线。1月中旬,上海铁路公安处派员前往无锡火车站中铁快运营业部行李房,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明成,查获100箱印有茅台酒商标的白酒。经上海酒类专卖管理局鉴定,这批白酒属假冒酒类产品。之后,刘明成的同伙、犯罪嫌疑人徐永定、徐国平和高凤刚先后落网。

  法院对徐建国和刘明成等人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他们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到一年二个月不等,分别处以3万元到5万元的罚金。

  办案人员表示,徐国平等人出售的假茅台酒从包装到口感足以乱真,防伪标记、条形码一应俱全,酒箱内甚至装有检测防伪商标的仪器。加上“内供酒”“特供酒”等头衔,普通消费者很难识别。

  上海铁路公安处民警林荣贵曾深入假茅台酒产地暗访。他说,这类“高仿真”茅台酒一般出自地方小酒厂,采用河水酿造,加入生物发酵剂改善口感。造假者还伪造茅台酒瓷瓶、彩印礼盒、防伪标记等外包装,蒙骗消费者。

  即使是“高仿真”茅台酒,还是可以从细节上鉴别真假。专家指出,茅台酒属于酱香型酒,工艺复杂,从原料进场、酿造到成品出售需5年时间。市场上流通的假茅台几乎是酿好即售的新酒,时间在一个月左右。

  上海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负责人张建国说,从造假源头着手是打击制假售假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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