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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杜绝通过考试招生
发布日期:2011-11-02 16:09:08 来源: 郑州晚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63937)

  家住陇海西路的李女士前些时候还在犯愁,女儿明年要上初中了,校方要求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录取与否视成绩而定。现在李女士可以打消这个顾虑了。今后郑州市内五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如果组织招生考试,或以考试形式选拔新生,家长可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昨日下午,郑州市区小学素质教育现场观摩会在中原区华山路小学举行,来自市区30所小学的学校代表现场观摩和学习。观摩会上,向阳小学的跆拳道、育红小学的武术、互助路小学的书法、桐淮小学的手工制作等展示了学校的特色素质教育成果。

  “素质教育的具体落实,是为了真正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这同时也离不开学校行为和教师行为的‘透明化’,学校和教师的心中要有一把尺子,这把尺子也将成为学生和家长监督的凭证。”郑州市政府督察室的相关责任人表示,今后我市市内5区的所有小学都将在教室内悬挂“规范办学行为和师德建设”的“明示牌”,明示学校办学和教师行为的具体内容。

  针对学校办学行为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招生考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入学,任何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也不得以考试的形式选拔新生;不准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早、晚自习(寄宿制学校除外);不准开除学生或以任何理由将学生驱赶出校园,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不准任何学校拒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等内容。针对教师师德明确提出“十要十忌”:忌教师滥编滥印或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向学生乱收费;忌接受家长礼物或借教学之便让家长为自己办私事等十项具体内容。

  学校或教师有违“明示牌”规定,学生或家长可直接拨打市政府督察室议案投诉电话15981812110或发电子邮件至zz12110@126.com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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