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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统计局数据再打架 房价“被少涨”5%
发布日期:2010-12-08 16:33:42 来源: 汤白露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61445)

   房价“被少涨”5%?社科院统计局数据再打架     

    “CPI被低估7%”的论战刚结束,社科院关于房价上涨15%的数据,再度“刺激”了国家统计局。

    昨日(12月7日),社科院召开2011年《经济蓝皮书》发布会,指出今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1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统计局发布的经济数据,其中关于房价上涨的数据为: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价格同比上涨8.6%,8月同比上涨9.3%,1~10月的平均上涨幅度约为10.5%。

    对比统计局与社科院的数据不难发现,2010年全国房价平均涨幅似乎“被低估了近5%”。

    对于这一疑问,发改委下属一位研究员表示:“统计局的房价数据分类太复杂,但是又缺乏关键数据,容易给人留下房价被低估的感受。”

    统计方法有差异

    社科院昨日发布的2011年《经济蓝皮书》显示,1~8月,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5520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上涨15%。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每月同比涨幅来计算,2010年全年平均上涨约10.5%(考虑2010年后4个月需求不变)。这一数据比社科院预计的全年涨幅15%,低估了近5%。

    “仔细分析统计局的房价数据,其中涉及的分类太复杂了。”发改委投资所研究员张汉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有关专家以今年10月的数据为例,针对国家统计局的房价统计方法作出了详细解读。

    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6%。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6%,其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1.9%,在此之下,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1.0%,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4.8%。此外,10月份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9%,涨幅比9月份缩小0.3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1%,比9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

    “这些数据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1.9%跟老百姓最密切,但被隐藏在一系列分类指标中,给人留下房价被低估的感受。”张汉亚表示。

    而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屋销售价格”,并非开发商提供的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国家统计局解释称,“房屋”不仅包含住宅,还包括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等;不仅包括新建房屋,还包括存量房及二手房。

    新方法或明年实施

    房价统计的公信力至今仍在遭到业界质疑。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9月初表示,已初步制定出房价统计改革方案,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后,争取明年初实施。

    新方案能否提高房价统计的公信力呢?业界人士指出,虽然新方案有所改进,但是仍然存在较大缺陷。

    根据新房价统计方案,新建预售与在售商品房将直接采纳房管局的网签售价数据。这一部分获得了业界的认可。但是,对于二手住宅价格,则采取“非全面调查”,即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也就是说,二手房的数据来源于三方面,包括中介公司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调查员实地采价等。目前,关于二手房的房价数据调查方法仍在遭到业界质疑,被认为“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另一个缺陷在于,统计局应该针对过于复杂的房价分类数据,重新筛选“关键指标”。“其中,最关键的数据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普通住宅商品房的数据,应该在发布的数据中重点体现出来。”张汉亚表示。

    社科院:15.0%

    社科院2011年《经济蓝皮书》显示,1~8月,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5520元/平方米,2009年同期为4800元/平方米左右,预计今年房价涨幅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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