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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慎磕伤牙齿 医院治疗碎牙被缝进嘴唇里
发布日期:2011-01-14 14:51:06 来源: 齐鲁晚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71261)

  12日,曲女士向记者反映,去年10月31日上午,她在家里摔倒磕伤了牙齿,鲜血直流,简单止血后,曲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赶到了济南市中心医院。“口腔科一位医生给我进行了简单的清创缝合手术,就让我回家了。”曲女士说,过了两天她发现下嘴唇缝合的地方疼痛、流脓。 后来经过治疗,曲女士的伤口逐步愈合。然而伤口愈合后的曲女士还是觉得下嘴唇不时疼痛,进食困难,于是又到济南市口腔医院、齐鲁医院、省立医院、山大二院、济南军区总医院等医院进行检查,拍片结果都一致认定:曲女士嘴唇内有异物。 “唇内有异物,难道是有剩余的碎牙没有取出?”曲女士随后又来到上海,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查,对方在“下唇异物”后面,还专门标注了“牙齿”。“前前后后一共跑了8家医院。”曲女士说,2010年11月29日,最初给她做缝合手术的济南市中心医院也给出了唇内有“异常密度阴影”的诊断。

  2010年12月16日,曲女士在齐鲁医院做了“下唇异物取出术”,并将异物取出。齐鲁医院给出的结论是:“异物为一约4mm×6mm大小牙片。”此时距离曲女士磕伤牙齿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 记者在和曲女士交流时,她说话依然有些不利索,一颗上牙只剩一半,下唇也还没有完全好。 在济南市中心医院2010年11月15日及11月19日出具的说明中,记者看到,基本情况一栏中对曲女士就诊时的病情描述为:“右上门牙已折断,折断部分被嵌在下唇破裂口内,下唇已与口外皮肤贯通。经清创处理后,将嵌在伤口内的碎牙逐一取出。”

  医患双方说法

  患者:

  医院要赔偿损失

  曲女士认为,济南市中心医院医生清创时草草缝合伤口,将一4mm×6mm牙片遗留于下唇内,导致她至今无法正常进食,体重急剧下降,工作受到影响,无法照顾重病住院的老人。另外由于术后恢复不理想,下唇瘢痕明显,左右不对称。她认为,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收入和造成精神损害的各项费用。 “摸上去老是有一块硬物,说话也不行,吃饭更是困难。”曲女士说,她原来98斤,经过这一段时间折腾,现在只有83斤了。

  医院:

  患者还没做鉴定

  12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了济南市中心医院口腔科王主任,王主任表示,此事他和科室的治疗医生都不方便说,让记者联系医院客服部门采访。 12日下午,记者拨打了济南市中心医院客服部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曲女士确实在他们医院做过手术,并表达过不满意。不过对方表示,因为负责人不在,所以无法回答记者的问题。 后经记者多次联系,才找到了济南市中心医院客服部一位负责人。她表示,目前曲女士的事情还在协商解决中。因为曲女士目前没有向医院递交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做相关鉴定,曲女士提出的赔偿等要求医院暂时无法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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