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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合同签订率低 按时足额领工资难
发布日期:2011-05-09 11:01:58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58777)

  “建筑业农民工没有出路。”

  这句话出自一位最底层的包工头——李新峰。作为包工头,李新峰算是一个新人,当包工头总共也就一年多。但是这一年多,他经历了很多。

  2010年,李新峰带着他的工程班,承接了一个工程。那个工程本身存在一定难度,但是工程方也没给他出具任何标准,就说你把水泥抹上去就成。

  李新峰就带着工人干了,灰一抹上去就冻上了,公司于是叫停。但公司不给他结账,说明年再说吧,还得返工呢。一系列艰难而又繁琐的维权历程就此展开。

  “我上边还是包工头,更大的包工头,一般都要经过四五层。”李新峰说。

  这个公司特别复杂。它是北京的一家公司,底下有一个劳务公司,再下面是一家河北的劳务公司,然后又转包给一家湖北的劳务公司。而直接跟李新峰对话的,就是这家湖北的劳务公司。

  “我们直接找到北京那家公司,关系弄清了,就推到湖北那个公司了。我们就把大门一堵。”李新峰下面的30几个工人都去了。“怎么组织动员?首先说关系呗,工人跟我要,我也没钱,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把钱要出来。”

  李新峰的上一级包工头李建华介绍一名大学生给李新峰认识。“咱们听听大学生的意见,到底行不行。一来就问,说是北大的,我们就相信了。后来给我们出点子,找劳动部门、公安局、建委。”

  “劳动局、建委、公安局我们都去了,他们说正在给你办。这时候已经到12月31号了,当时有一个文件吧,说元月一号必须结。我们就去了劳动局,工资不拿到,谁都不能走。我们去了,劳动局开始不让我们进,说我们是来闹事的。”

  当时20多个山西人,另外十几个是李新峰的承德老乡。“他们看到我抱着就哭了,大家都伤心了。”

  最终的结果是,大家的工资都有了着落,虽然是打了折扣的。

  “其实,这个问题如果大家都努力,并不难解决。为什么我们没有保障?如果我要跟公司签约,这个活儿我可能就接不成了。因为如果正式签,公司成本就要增加很多。市面上廉价劳动力太多了,如果只有我一人要求签合同,很难解决,但是大家都这么干的话,就有可能了。”李新峰感慨地说。

  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和安全帽大学生志愿者流动服务队合搞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中有4000万农民工从业,占农民工总数的30%,占建筑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90%。他们面临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合同签订率低、按月足额领到工资难、参加社会保险难度大、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突出、职业培训缺失、生活设施简陋。

  在这份调查中,笔者发现,建筑工人中72%的受访者都表示,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签过的工人中,没有一个手上有合同,而且许多合同是霸王条款。因为建筑工人都是“临时工”,由一个个工头带领着,什么地方有活儿,就去什么地方干,如果不满意,随时可以走人。这样的后果是,被压了好几个月的工资打了折扣,甚至要不回来。

  以北京某工地的分包关系为例,在建筑行业,典型的劳动关系是这样的:地产开发商——总包——安徽金寨劳务公司(提供挂靠)——王包工头——闫包工头——姜某带班及其工人。

  在这个链条中,普通工人通常只能接触到闫包工头这一层,至于劳务公司,只是在劳动合同上出现,工人既不知道公司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误以为包工头就是自己的老板。

  作为个人的包工头,并不具备施工资质和用工资格,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将工程分包、转包给包工头是违法的。而包工队这种用工形式之所以长期存在、屡禁不止,并成为建筑行业的普遍现象,背后是建筑行业特有的层层分包、层层垫资的生态链。在施工过程中,从总包建筑公司至分包劳务公司,至大小包工头,都需要垫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或用工费。层层垫资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建筑公司和劳务公司将工程层层分包、转包,分包、转包之后,建筑与劳务公司实际上节约了自身的资金投入,因而有能力去承揽更多的工程,实现资本更快、更灵活的积累。

  现阶段的建筑公司已不再自行组织和管理施工队伍,只保留核心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而专门为建立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关系而成立的建筑劳务公司,实际上也不愿意组织、管理稳定的用工队伍。于是,包工队形式的用人方式成为常态。

  “农民工的出路就是做包工头?那大家都去包谁?如果我做普通工人,我希望能有养老、失业保险,有保障,包工头不是保障,这么做没有出路。”李新峰说。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资深劳工问题专家沈原说:“我们要废除包工制度,还建筑工人应有的工人身份和社区生活。工资也不能像现在这样,要加上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抚育子女、居住的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必须给农民工真正的工业公民的身份,去掉农民这两个字。这个体制30年了,不合理、也维持不下去。我非常同意这种观点,出路不是要变成包工头,而是要结束农民工的生产体制。”

  “大家帮助农民工维权,不能忘了农民工才是维权的主体,真正发挥力量的应该是我们自己。”张克俭是建筑工人,同时是工地义务普法宣传员。作为一个农民工,他深切感受到,农民工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需要靠自己的行动。他提醒笔者说,不要忘了或忽视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在维权中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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