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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投资百亿示范区项目停滞 村民禁耕种住窝棚
发布日期:2013-08-19 10:24:43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430804)

  咸宁低碳示范区“新瓶装旧酒”?

 

  曾规划有高尔夫项目遭遇“红灯” 有的土地荒芜3年

  本报记者 高四维 实习生 董明锐 邵艳

  2010年10月17日,湖北省咸宁市政府对外宣布,以金桂湖为核心的“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金桂湖低碳示范区”)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由咸宁市政府和华彬集团合作,华彬集团全额投资100亿元以上。

  中国青年报记者检索有关资料发现,当年“低碳”之风席卷全国,各地争相申报“低碳经济示范区”。

  金桂湖低碳示范区虽然有一个时髦的名称,实际上就是一个休闲度假胜地。据咸宁政府网报道,2010年11月2日,时任咸宁市领导听取了华彬集团关于金桂湖低碳示范区概念性规划的汇报。该规划透露,示范区建成后将成为华中乃至全国的休闲度假胜地。

  从项目启动至今近3年,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前期的拆迁、征地和还建工作基本结束。曾规划的高尔夫项目遭遇“红灯”,下一步的规划尚不明确,项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有的农田已荒芜3年。有的村民因尚未得到妥善安置,生存困难而怨声载道。

  “大手笔”的低碳示范区内含高尔夫项目

  据华彬集团官方网站介绍,华彬集团由旅居海外华人严彬于1984年创建于泰国。集团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集快速消费品(功能饮料)、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产业、绿色产业、地产业、航空、矿产及能源、金融业等九大板块产业于一体的跨国集团公司。

  华彬集团2005年在咸宁市设立一个红牛饮料生产基地,是咸宁市第一利税大户。这也是低碳示范区项目的缘起之一。

  2010年4月2日,咸宁市政府与华彬集团正式签订了《湖北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书》。据官方信息,“华彬集团将运用当今最新理念,引进新材料、新技术,投资30亿元以上,在我市打造国内一流的华中首家低碳经济示范区。”

  当年8月,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赴咸宁考察,投资规模急剧扩大,最终官方宣传中确定的投资数额为114亿元,由华彬集团全额投资。

  金桂湖低碳示范区项目由湖北省发改委批复,规划用地位于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内南川地区,包括南川村、白沙村、刘家桥村、高升村各一部分,总面积约32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3万人。金桂湖处于规划区的中心,面积约5.3平方公里,其前身是南川水库。

  金桂湖低碳示范区初步的规划结构是“一湖九区八中心”,规划年限为20年。

  其中“九区”分别为休闲养生区、国际温泉酒店区、半山半岛度假区、高尔夫文化度假区、庄园文化度假区、有机农业示范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后勤办公区、原生态风貌区;“八中心”则指以有氧运动为主题的高尔夫训练中心,以游艇为依托的水上休闲中心,以华彬庄园为代表的低碳展示中心,以酒店和温泉水世界为主体同时满足会务、接待、休闲功能的商务中心,以养生为主题的健康管理中心,以森林为主题的休闲运动中心,以有机农业为依托的绿色食品供应中心,以玫瑰园和湿地公园为核心的玫瑰艺术中心。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实地了解,目前金桂湖低碳示范区的建设进展缓慢。

  按照其2011年9月发布的《华彬·金桂湖低碳示范区总体规划(2011-2030)》,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近期建设用地的范围是示范区西部的公共设施部分。其中,紧靠金桂湖湖滨区的五星级温泉酒店、低碳展示中心、水上休闲中心、玫瑰艺术中心、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等为一期开发建设的重点。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仅确定农业园和低碳示范馆的选址,低碳示范馆所选址的山丘挖空了一部分。

  “项目正处于停滞状态,以前的规划作废了,新的规划设计进行中,目前还没有成型的方案。”华彬旗下金桂湖生态环境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金桂湖低碳示范区中原有的高尔夫训练中心因近年来国家严控而未通过审批。而后,华彬有意与国家体育总局合作成立训练中心,即总规中提及的“奥林匹克训练基地”,但相关手续仍未批复。

  其实,高尔夫球场在我国从1997年开始就停止审批了。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明令暂停新的高尔夫球场建设审批。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继续停止审批高尔夫球场。

  “规划未定之前我也不确定会不会有高尔夫中心。”上述负责人谈及高尔夫球场时说,“规划变了,但是最终的目的不会变。”
 

  有的村民住窝棚或祠庙

  根据拆迁补偿方案,补偿安置主要有货币补偿异地安家、统一还建、一户一基统归自建三种方式。还建新村由政府选址统一建设,新建还建房统一按优惠价售给被拆迁户,安置房面积以内单价按500元/平方米结算。

  目前已建成两个还建点,户型以一幢一基为主,集中上楼为辅。其中,金桂湖新村,占地223亩,可安置298户;刘家桥新村,占地91亩,可安置107户。

  中国青年报记者走访了两个新村,目前的入住率都不高,约有一半的房子是空的,有几户人家正在装修。

  村民刘婶一家已经入住了,因为不愿意和政府“硬碰硬”,他们很快就签了拆迁协议和集中还建安置协议。新房有260平方米,和老房子差不多大,“原来的房子补给我们17万多元,新房花了13万元。拆房时在家,很伤心,原来路不通,我们家原来的材料、砖都是自己用肩挑上去的。虽然签了协议,也不是我们甘心乐意的。”

  根据总体规划,还建新村属于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原则是“政府组织,农民自愿”。

  “村里去年给我们做过登记,家里有几口人,几口人失业,要再就业,我们家登记了4口,都是待就业。现在一家人都打零工,在乡下也做,城里也做,反正不能饿死,” 刘婶之前在家种田,种些水稻和蔬菜,每年1000多斤稻谷的收成,刚好够一家人吃。

  村民也察觉到项目的停滞,由于管委会并没有详细告知,村民间流传着“老板跑路了”的说法。

  “目前还没有改变他们的生活模式,住房等生活条件都改善了,”在谈到对村民的影响时,管委会负责人如是说。

  但记者在现场看到,有的村民没地方住,在旧房旁边搭了个棚,里面简单铺了张床,搭起生火的炉子。各个村的宗祠里也摆了不少床铺,住在里面的大多是年迈的老人。

  “没有安顿的就自己搭棚,搭了一年多了,没有电,没有水,就这么凑合过,现在夏天还好,冬天的时候才不好过。”刘姥80余岁,她家就在宗祠后面,被拆之后她独自搬到宗祠里住了大半年。

  禁止村民耕种 有的农田荒芜三年

  桂花镇田地不多,年轻人大多数都出门打工。村里留守的老人在家里守着一亩三分地,种些稻谷、蔬菜和桂花树苗,维持生计。示范区项目被征收或租用的数百亩农田,大部分属于刘家桥村和南川村。

  示范区所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是每亩27984元,其中村留存补偿金30%。早在2011年,便已完成首期低碳示范馆征地400亩,包括耕地与山林,并与村民签订了256亩租地协议。

  “低碳示范馆群第一期现在征的是1583.1亩,都是耕地和林地。”管委会副书记金柏华说,“这些都是报省国土局审批的,不报批的话不能征收,我们都是按照程序来的。”

  管委会副主任董宏亮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征地款直接到村,由村里发放给群众。

  接受采访的多数村民则表示还没有拿到征地款。

  “他们征用我们的田,钱没拿到手。我们家4个人有一亩多田,平时种稻谷、玉米和一些蔬菜,现在几年都没种了,也没拿到一分钱。说建示范农业区,也没搞。”刘婶说。

  出于低碳生态农业区的建设需要,各村村委会制定了农田租用协议书,租了这几个村的200多亩基本农田。

  村民刘三(化名)没有在村委会给他的《土地租用协议书》上签字,但土地仍然被租走了,“他们说不行也得行,把地租走也不知道要干嘛,现在放在那里,荒了”。

  根据《土地租用协议书》,租用费用为第一个五年每年每亩500元,今后每五年上浮10%;租用时间20年;用途为农业用地,进行农业种植养殖。协议中规定,村民必须清除被租用土地范围内的附作物。

  其他被征收的耕地同样荒着,“400多亩地,他们真正只收50亩,其余的只能荒,什么都不让种。”刘三在地里种了许多桂花苗,村里把地收走后把桂花苗扯了,“大概三四千棵桂花苗,被他们拔掉了,不让种,当时有买主,也不让卖,就扯断了,全部都毁了。我们说现在项目也没开始,又没有用地,但就是不行。”

  有村民偷偷在田里种了些水稻和蔬菜,以弥补生计,被村里发现后都清走了,最后还把水源全部断了,彻底种不成。时间长的,已经荒了3年。

  但管委会负责人此前告诉记者,征地尚未启用,允许村民先暂时使用。

  根据国务院令第257号1998年12月27日发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条例中详细指出,“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咸安区政府称这是违法的抢栽、抢种行为,和违法抢建一起合称“三抢”。2012年3月,政府在示范区内发了张通告,要“严厉打击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内的抢建抢栽抢种行为”,“凡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由当事人自行处置”。

  偷偷种地的几乎都是老人,“我们务农的,没田没地我们干什么?失业了。我们要田种。”刘村一个老大爷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他们用扩音器向村民喊话,要拆房子

  倒塌的房子一片狼藉,还没有被清除。

  被拆迁的但家湾的村民但十(化名),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讲述了一个被不少村民用手机拍下来的场景:2012年12月底,在但家湾,“村、管委会的 领导、拆迁公司、派出所和‘牛打鬼’(指社会流散人员——记者注)300多个人,里面有200个武装整齐,手里拿着盾牌和警棍,还有灭火器,用扩音器向村 民喊话,要拆房子。”

  在华彬金桂湖低碳示范区项目启动后不久,咸宁市政府抽调人手,于2010年9月组成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土地征用、苗木补偿和拆迁补偿安置等等。当年12月,组建4个协调专班,共36名成员,对应相关村组,进行动迁工作。

  咸宁政府网发布信息称低碳示范区在动迁模式方面有创新,“先建新村后动迁,或不动迁进行保护性改造,尽量保存原生村落的风貌和生活形态,使其成为示范区有机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特色和文化底蕴,统筹解决改善民生、农民生活、交通、医疗、教育、就业等问题。”

  然而,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事实远非如此祥和。

  “几个人把我爸往小车上一架,然后把房子拆了”

  2011年下半年,拆迁与征地全面进行,官方制定了《华彬金桂湖低碳示范区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此基础上,管委会与村民签订协议。房屋拆 迁共分两期,第一期范围主要涉及刘家桥村的5个组和南川村6个组,这些组的近280多户村民需要整体搬迁;拆迁房屋面积8.7万平方米,主要靠村民自拆。

  被拆迁的一村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协议是一家一户签的,拆迁没有进行全体表决。到目前为止,南川村23组但家湾尚有10余户村民没有在协议上签字,但房子已经拆了,“是副书记带人来拆的”。刘家桥村同样如此。

  “谈拢的签了协议的有的是自拆,但是很多人都不愿意拆。没谈拢的都是政府来强行拆的。”但家湾的村民但十说,“房子倒的时候我不知道,早上8点多,当时我们家里一个人都没有,都干活去了”。

  但十听到消息后赶回家,并第一时间报警,“警察来看了一下,说调查,就没有下文了,说不知道房子谁拆的,没人承认”。

  但九(化名)家被拆房的时候仅他父亲一人在家,“几个人把我爸往小车上一架,然后把房子拆了”。

  刘家桥村的居民刘二(化名)说,镇政府和村委会出钱雇相关人员拆房,每次拆房都武装齐备、成群出动,村民们说来的人大部分是“牛打鬼”。

  和刘二同村的宋齐(化名),家里有一栋234平方米的两层新房,一栋120平方米的祖传老平房。“他们找的评估公司给新房评估了13万元,老房子1万多元,2008年建的时候我花了25万多元。我没有谈妥,他们就把房子强拆了。”

  他的两栋房子是先后拆的,去年先拆了新房。同期拆的有附近好几户人家。“去年快过年的时候他们来强拆,100多人突然袭击,你要反抗他就用棍子把你按在地上打。”同村的刘三告诉记者,他家人被打得左腿骨折,躺在医院里过了个年。

  3月29日早晨6:30,宋齐的祖传老屋也被拆,宋和母亲反抗,均被打伤。

  刘二所在的组有20多户人,2012年9月开始拆,除了宗祠,其他的房子已经悉数拆塌,“他们不敢拆宗祠,里面有菩萨”。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一份告知书,送单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书中称,“经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积极支持、配合、参与项目建设对阻碍项目 建设的个人和行为委托村委会依据村规民约进行严厉打击。鉴于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限你户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配合完成房屋征收工作,否则将依据 村规民约采取措施予以拆除。”

  管委会否认强拆,称群众基本上比较满意

  “我们是按照国有土地的拆迁程序,实际上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是应该按照《土地管理法》来的,但我们还是按照国有土地,先公示,然后请评估公司进 行评估,评估完了再复核,然后根据评估报告我们再和各家各户去谈。”管委会副主任董宏亮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群众基本上还是比较满意的”。

  董宏亮所指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国务院于2011年1月起公布施行。依据该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评估公司由管委会选定,最终在几家评估公司里确定了一家武汉的评估公司。董宏亮未向记者透露该评估公司的具体名称,村民则均表示不知评估公司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拆迁工作做的挺艰难的,现在政府要强拆老百姓的房子也是有很大风险的,所以我们基本上都是靠协商。”董宏亮补充道。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强拆一事咨询了管委会部分负责人,他们均否认了强拆。负责刘家桥村拆迁的管委会副书记廖国强说,这是“没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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