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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场菜价暴利 菜价疯狂涨三倍
发布日期:2012-02-11 14:26:59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65713)

  春节以来,湖北武汉市蔬菜零售价格持续上涨,青菜价格涨幅连续翻番。在同一座城市,同样的菜,从批发市场到相隔十公里的零售超市,价格竟然涨了3倍。对此,市民怨声载道,物价部门却称“无能为力”。 

  批零倒手价格涨三倍 

  >>菜价 

  在武汉,从批发地到零售点相距仅仅10余公里,开车只需10多分钟,但几乎所有品种的蔬菜价格都涨了三四倍:2元批来卖7元,5元批来卖17元。 

  3日,在武汉汉阳区王家湾一家大型超市,最贵的小尖椒每斤售价22.99元,芜湖椒每斤6.99元,番茄、上海青2.48元,整个菜场几乎没有2元以下的蔬菜。 

  武汉市民肖建红说,往年过完春节菜价就开始下降,但今年却维持高位,没有明显降价。 

  这家超市生鲜部销售经理蔡非说,他们有专门的供货商,同时,供货商也是白沙洲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批发商。“这里的蔬菜基本上都是从白沙洲运过来的。” 

  与这家超市一江之隔、相距约10公里的武汉白沙洲批发市场,是华中地区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基地,也是武汉市场蔬菜的主要供应基地。这里大部分蔬菜价格不高,且在逐步回落。新鲜的海南青椒只要2元一斤,上海青只要1.2元,茄子2.3元,就连超市里的“奢侈蔬菜”在这里也不贵。 

  相比而言,批发价只有零售价的1/3,甚至更低。超市里每斤售价16.99元的海南红辣椒,在这里每斤只需5元;超市里6.99元的海南青椒,在这里仅是2元。 

  供货商零售商黑心提价 

  >>调查 

  菜价从批发到零售3倍差价的暴利,到底进了谁的腰包?据调查,蔬菜批发环节属于正常盈利,大部分暴利被一级级蔬菜供货商、零售商装进了腰包。 

  蔬菜批发商、乡土食品公司经理李白元说,进价1元的上海青,最高时卖1.6元,但从正月初六开始,批发商纷纷下调菜价,现在只有1.2元。由于批发市场上的菜商较多,相互竞争杀价厉害,菜价上不去,平均每斤只能赚两三毛钱。 

  超市经理蔡非说,虽然超市的菜价高一点,但供货商给的价格就比批发市场高不少。“超市根本没指望蔬菜能够创造多少利润。” 

  既然如此,超市为何不直接到批发市场进货?蔡非说,为确保蔬菜质量,生鲜供货商是固定的,按月结算采购费用。“我们拿着现金去批发市场采购,从公司财务程序来说不现实。” 

  武汉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调研员叶开林说,零售价高出批发价3倍,显然是零售环节推高了菜价。蔬菜从批发市场到终端零售,要经过运输、包装等环节,再加上人工费和摊位费,每种品种蔬菜零售价可能会比批发价高出60%左右。 

  据调查,确实存在零售商在菜价上涨时尝到了高额利润的甜头,之后即使成本下降,也不愿意降价了。菜贩小王说,春节以来,虽然蔬菜批发价在下降,但自己卖的菜价格确实降幅较少。“虽然,市民对高菜价颇有微词,但是到处都是这个价,也就没人为几块钱的事去计较了。” 

  >>探因 

  菜价暴利源自监管空白 

  对于零售环节的价格虚高,物价部门却“束手无策”。叶开林说,超市和集贸市场拥有自主定价权,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只要没有发生价格欺诈或恶意哄抬物价,他们也无权干涉。“没有哪一条法律赋予我们打击菜价的执法权。” 

  武汉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水清说,对于商品价格标准,《价格法》仅做了“要按照商品成本进行定价,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的概念性要求,没有具体的量化要求和执法规定。特别是蔬菜,因受季节、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对其具体成本,物价部门也难以及时掌握。“对于菜价,没有法律法规明确限制其价格上限,除非接到群众举报,或者特大自然灾害时期,价格主管部门一般无权干涉。” 

  对此,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冯果教授说,虽然价格法没有明确零售与批发价格的差额限制,但规定了要大力打击“恶意哄抬物价以牟取暴利”的行为。他建议,首先从法律上,细化暴利的界定标准,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在确保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的方案。 

  冯果说,抑制菜价过快上涨,单靠物价部门一家是做不到的。地方政府应处理好与消费者及零售商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尽量减少税费,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以及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对零售商的房租等成本进行限制,防止菜价因成本上升而大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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