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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种食品上黑榜 无糖口香糖含糖量超标70余倍
发布日期:2014-12-17 14:39:5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编辑:winlive 浏览次数:(6085450)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 刘潇潇)今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安全信息,其中“维多宝”牌精选竹荪等13种食品不合格,予以全市下架处理,凡已购买此批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要求退货。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不合格食品名单中发现,在由揭东县地都好利源食品厂生产的“炫冠”牌木糖醇无糖口香糖中,含糖量超标70余倍;由成都昌盛鸿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鸿笙”牌玉米方便粥菌落总数超标46倍。此外,在沃尔玛(北京)延庆妫水北街分店中查出“塞翁福”牌黄花菜、“新海水产”牌海蜇头、“维多宝”牌精选竹荪等食品均不合格。

  据了解,我国《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无糖”是指固体或液体食品中每100克或100毫升的含糖量不高于0.5克,但本次抽查中发现“炫冠”牌木糖醇无糖口香糖含糖量高达36.7克/100克,已严重超过国家标准70多倍。

  随着消费者对于健康食品的日益关注,当下市场上打着“无糖”或“低糖”旗号的食品种类越来越多,包括蛋糕、饼干、萨其马、口香糖、红酒等,均声称产品为“无糖”、“无蔗糖”或“不添加蔗糖”。有专家指出,“无糖”食品并非一点糖都没有,而是用甜蜜素、阿斯巴甜、蔗糖素等人工合成的甜味剂来代替,摄入过量会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对于特意购买标注着“无糖”食品的糖尿病患者,食用含糖量超标的食品很容易加重病情。因此,在购买此类食品时,消费者应仔细识别营养标签,慎重购买。

  附件一:全市下架食品名单(部分)

  附件二: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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