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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十堰建设系列报道之三 车城处处“穿花衣”
发布日期:2010-07-26 16:25:21 来源: 秦楚网-十堰日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449819)


图为四方山植物园一角。  记者陶德斌  摄

记者 肖邦明 刘焕俊 通讯员 李传喜

      “城在山中、林在城中、楼在林中、人在花中”,这是人们对车城十堰优美环境的普遍赞誉。
    多年来,我市以园林城市创建为载体,以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为主线,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早在1996年,我市就编制了《十堰市园林城市绿地系统总体规划》,对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已建成的绿地、已规划未建成的绿地和现存较为完整的、山林植被茂盛的自然山体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绿地永久予以保护。目前,已初步完成了城区道路绿化、中心广场、百二河景区等建成的公园绿地和部分即将兴建的公园绿地规划。截至2007年底,实行绿线管制的建设项目有500余项,规划绿地面积56万平方米,已经完成配套绿化任务增加城市绿地近30万平方米。涌现出世纪花园、澳门花园、太和花园等一批景观效果突出、绿化档次较高的示范小区,促进了城市整体绿化水平的提高。
    立足十堰市的地理特征,针对有限的可利用空间,因地制宜,依山就势建公园、游园。目前,城区拥有综合性公园1个,森林公园1个,植物园1个,各类游园、广场30余处。在加快新建游园绿地步伐的同时,以功能完善为重点,不断调整绿化布局,2005年以来,先后对人民广场、人民公园、源园公园等绿地进行了“梳妆换颜”。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原则,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安排专项经费,建立专(兼)职的护林队伍,实行集中清理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对毁林开荒及破坏山林植被的,处罚并曝光,以遏制毁林开荒、乱占林地、乱埋乱葬等违法违规现象。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城区山体开挖,实行山体保护第一的原则,对于具有一定景观价值、山林植被保存良好的山体尽量保留,并在总量上予以控制。尤其是新建的道路两侧尽可能保留60%以上的山林,不进行任何开发性质的山地利用。对未按要求治理的项目,停办其后续相关建设手续,确保裸露山体得到及时有效的绿化恢复。
    以开展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举办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为契机,积极做好社会绿化美化工作。许多企业、学校、机关都高度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建设,不断提升园林景观档次。
    结合当前正开展的“三城联创”工作,市政府决定2008年起建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库,根据财力分时段、分步骤完成市(区)级公园、街头游园(小广场)等绿化项目建设,逐步完善城市公园绿地布局。
    车城处处“穿花衣”,靓如美女惹人醉。1999年10月我市被国家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成为当时我国内陆地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2003年11月我市又顺利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到2007年底,我市城市绿地率达到45.4%,绿化覆盖率达到46.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2平方米。园林绿化环境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贡献日益突出。
    如今,十堰已是一座灵山秀水环抱、四季风景宜人的旅游城、园林城。登高远望,山拥着城,城抱着林。绿地、草坪、游园、广场、公园……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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