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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跨省旅游地产 景区统一管理成关键
发布日期:2012-08-02 16:41:31 来源: 中国建设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448868)

    近年来,在住宅地产受“限”的背景下,旅游地产的开发热潮开始涌现。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旅游地产总投资额约为2600亿元,占整个房地产投资的20%以上。相比一般的住宅,旅游地产最大的特点和优势在于它是旅游业和房地产业的无缝嫁接,故旅游地产的价值与周边风景价值成正比。但是,对于地处同一省辖行政区的旅游地产还好说,如果一个景区分属两个不同省辖的行政区,在管理上又各自为政,因差异而达不到统一化,这对同样跨省的旅游地产而言,无疑会因为景区管理上的矛盾而削弱其价值。

    以位于四川、云南两省交界处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泸沽湖风景区为例,以该湖中心为界,两侧分别归属于四川省盐源县和云南省宁蒗县。由于两省的协调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由此产生了一些管理上的矛盾冲突。

    首先,两省对同一民族的划归结果不同。同一种生活习惯、习俗的摩梭人,在四川和云南却分别被人为划归为蒙古族和纳西族,由此,在对外宣传与旅游管理上就产生了冲突。

    其次是政策的制订、实施,还有旅游区的开发、管理方式不同。同一景区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行政上的分属和缺乏必要的沟通机制,导致景区内两个片区政策、管理体制的不一致。

    最后是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导致各自都在乎追求短期效益,影响到景区环境的长期保护。如果全然不顾保护环境,都用扩大游客流量的方法来增加自己的收入,长此以往,景区的环境必然会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相关的开发行为更无从谈起。

    而随着泸沽湖景区设施的逐步完善和名声的不断扩大,如何统一协调管理好景区,对四川、云南两省以及跨省的旅游地产来说越显重要。笔者认为,加强和突出政府在合作机制建立过程中组织、协调和引导的作用,可从根本上打破眼前格局,彻底改变不同行政区相对独立、各自为政的局面。两省应积极树立“区域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在资源的立法保护、统一管理和旅游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力争做到在环境保护方面实现协调统一,在旅游开发建设上各展特色。同时,双方应建立不同层级的磋商协调机制、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和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具体而言:

    首先,四川、云南各自在泸沽湖景区的管委会必须统一品牌定位和管理制度。

    其次,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于非一体化的旅游区内部各行政区的合作而言,合作关系的形成和巩固要求各合作方在经济信息上对称。各地政策和相关措施的尽可能公开,可使任何一方增加旅游合作中的可预测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信息交流不畅而导致的合作风险。

    再其次,要建立旅游合作的利益补偿机制。目前,双方的景区管理部门虽然也有定期联席会议协商机制,但仅靠合作中的诚信不能维持长期合作局面,因此,需要有一种促进合作的利益补偿机制。

    最后,还要建立旅游合作的行为约束机制。为防止区域旅游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保障区域旅游合作关系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一种合作的行为约束机制。

    对于正在突飞猛进的旅游地产而言,面对跨省的旅游景区时,要想保住景区价值在旅游地产价值链中的分量,景区的统一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对希望通过跨省景区旅游业投资拉动各自经济增长的地方政府而言,解决景区的统一化管理问题,比提供其他的鼓励政策更能打动开发商和投资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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