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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确定30个文化旅游古镇 规划项目禁大拆大建
发布日期:2011-12-27 18:39:15 来源: 西部网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450673)

  12月25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为充分发掘陕西省文化旅游资源,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省政府同意在全省范围内确定30个文化旅游重镇。同时建设规划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禁止大拆大建。西安市周至县厚畛子镇、户县祖庵镇、蓝田县葛牌镇位列其中。

  以核心景区为建设规划重点

  被列入文化旅游古镇的30个建制镇需具备交通便捷、特色鲜明、景观文化和文物资源较为丰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等特点。为此,省住建厅与省旅游局还联合制定了《陕西省文化旅游古镇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导则要求文化旅游古镇建设规划应以古镇核心景区为重要研究对象,以发展文化旅游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为目标,结合古镇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自然景观等资源分布情况,提出古镇文化旅游发展与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

  文化旅游古镇建设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年。其中,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0年。应充分发掘古镇历史传说、历史遗迹、特色民俗、乡土风情等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评价古镇发展文化旅游的资源条件与基础条件、特色价值、市场吸引力、发展情况等。

  应修旧如旧 不大拆大建

  在城镇建设规划方面,要求充分考虑文化旅游古镇特点,在合理分析区域环境容量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定位科学预测人口规模和人口构成。合理确定城镇、景区建设用地面积。

  城镇总体空间布局规划应本着修旧如旧、不大拆大建原则,提出城镇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划定旅游服务基地和生活居住基地的用地范围,提出建设标准。

  近期设施拟2015年前建成

  导则要求,应依据古镇的历史沿革、传统风貌以及古镇历史街区、古巷等分布情况及保护等级,合理划分核心景区的保护范围,确定保护原则及保护内容,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近期设施应优先安排核心景区、旅游服务基地和生活居住基地等的建设内容,并尽可能安排在2012年~2015年完成。 (记者 赵辉通讯员 冯健)

  新闻链接

  省级文化旅游古镇名单

  西安市(3个)

  周至县厚畛子镇、户县祖庵镇、蓝田县葛牌镇

  宝鸡市(4个)

  麟游县九城宫镇、凤翔县城关镇、凤县双石铺镇、岐山县凤鸣镇

  咸阳市(2个)

  武功县武功镇、永寿县永坪镇

  铜川市(2个)

  印台区陈炉镇、耀州区照金镇

  渭南市(2个)

  白水县林皋镇、大荔县朝邑镇

  延安市(2个)

  吴起县铁边城镇、子长县安定镇

  榆林市(3个)

  神木县高家堡镇、横山县波罗古镇、绥德县名州镇

  汉中市(5个)

  宁强县青木川镇、洋县华阳镇、南郑县青树镇、留坝县留侯镇、勉县武侯镇

  安康市(4个)

  石泉县城关镇、旬阳县蜀河镇、汉阴县双河口镇、 白河县城关镇

  商洛市(3个)

  柞水县凤凰镇、山阳县漫川关镇、镇安县云盖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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