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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立食品药品检验风险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13-11-13 17:39:20 来源: 新民晚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338943)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今年,本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已建立“不合格检品风险报告制度”,为监管部门风险评估和预警提供依据。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获悉,目前本市已遴选20家社会检测机构,承担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暸望和食品监督抽查任务。

  目前,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17个区县,超过400个固定采样点,涵盖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食品生产环节以及本市85%以上的食品供应渠道;每年开展30多个大类食品、300多项食品污染物指标的风险监测,监测食品1万多件,获得近20万项次监测结果。

  根据风险高低和消费量大小,本市将监测食品分为3类,Ⅰ类食品每月监测1次,Ⅱ类每季度监测1次,Ⅲ类每半年监测1次。其中,Ⅰ类食品与市民关系密切,每日必须消费或消费量大,比如粮食、鲜蛋、牛奶;Ⅱ类食品市民经常消费或消费量中等,比如咸蛋、巧克力、味精等;Ⅲ类食品市民消费量相对较低,比如蜂蜜、辣椒酱等。2011年、2012年,本市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4%、93%,其中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植物油、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调味品等食品合格率均在99%以上。

  今年,市食药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了20家检验监测机构,纳入合同实验室管理。检验机构作为国家认定资质的实验室,不仅要注重检测结果,更要从监管角度分析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依据“不合格检品报告的风险评估机制”,凡委托检验中检出区域性、普遍性、危及健康安全问题的不合格结果,食品检验机构必须及时报告监管部门,防范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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