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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建住宅小区须配建商业网点
发布日期:2011-08-29 15:51:25 来源: 南昌日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448263)

  城镇新区商业建设,是集聚商气、人气的重要举措。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新区商业建设的意见》,加速推进城镇新区商业建设和发展,使新区成为承载城市产业和人口转移的重要区域。 

  建设商业网点提高便民度 

  商业配套总量不足、空间布局不合理、业态结构不完善是居住区商业配套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居住区入住率和人气的上升。《意见》提出,要强化居住区商业网点建设,提高居住区商业便民度。完善必备性业态商业网点。商业必备性业态主要包括连锁超市、便利店、菜市场、生鲜超市、药店、洗衣店、书报亭、修理店等。新建居住区商业网点的配建面积按国家规定配建,且应当与住宅建设同时设计、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对已建住宅区要按照上述标准及便民原则逐步改造完善。 

  鼓励民间资本直接投资 

  《意见》提出,加大城镇新区商业建设投入,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商业建设。每年推出一批新区商业建设重点项目纳入全省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册,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加快商业利用外资步伐。同时,鼓励民间资本直接投资新区商业建设,提高个私民营资本在商业建设投资中的比重。此外,对城镇新区商业建设实施税费减免。对在新区开办的商贸服务企业,如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城镇新区要形成三大商业圈 

  新区商业网点规划要纳入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新区商业网点规划要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居民购买力、交通状况、土地资源等因素,统筹规划各类商业网点、商业特色街及综合性和专业性市场。 

  《意见》提出,提升优化城镇新区商业功能结构,要形成三大商业圈,包括中心商业圈:打造集购物、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兼顾高、中档,满足市民、商务人员和观光游客消费要求,并与新区城市形态和功能相适应的综合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圈:依托金融、商务、会展、旅游、文化、物流等服务业相对集聚的区域,形成与区域功能相配套的商业业种业态相对集中的商业圈;居住区商业圈:包括社区商业中心和街坊商业,是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属地型商业,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生活、消费、休闲、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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