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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数据显示房价涨势依旧 将调控进行到底
发布日期:2011-05-23 12:15:33 来源: 浙江日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17880)

  新“国八条”出台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房价仍然呈现上涨趋势。根据统计,4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海、深圳在内,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有56个。而在3月份,环比上涨的城市有50个。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京沪穗深四市4月的新建住宅价格均实现环比上涨,其中,广州涨幅最大,达到0.7%,上海为0.3%,北京为0.1%。而列入统计的京沪穗深等29个限购城市中,只有南京和成都4月的新建住宅价格下跌,温州、海口、兰州持平,其余城市亦均实现环比上涨。

  这与央行18日发布的情况颇有出入。根据央行当天发布的《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一季度,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房地产发展一线地区房地产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增速明显放缓,环比增速已连续四个季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央行称:“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发展一线地区的调控效果初步显现。”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二手房方面,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环比上升的占到41个,所幸环比价格涨幅也未超过1.0%。

  上海4月小户型(90平方米以下)房价环比上涨明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中,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的价格环比上涨0.9%,同比(比上年同期)涨幅3.2%。

  某位房屋销售代理商亦称,3月底上海曾有部分项目发起过促销,但很快就取得了不错的成交,这些促销的项目房源量小,销售时间短,一旦开发商实现了资金回笼的目标,马上会取消优惠。该代理商坦言,调控至今,以他代理的项目来看,并没有项目出现过实质性降价。

  自1月28日在沪渝启动试点,房产税落地已有百日。“三个月征收额不及一套房价”的现实,让人们感到房产税“阶段性效果”离市场期望还有距离。截至4月27日,上海缴纳的房产税在20笔左右。重庆方面,截至4月底,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不过,两地税务部门均表示,目前房产税征缴不多与“时限未到”有关。上海规定当年度税款缴纳截止时间是每年12月31日,重庆规定为每年10月份。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表示,目前两试点城市征税数额还不成规模。显然,房产税实际的“威慑效应”尚不明显。

  “期望房产税对高房价‘一剑封喉’,本来就不现实。”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说。在上海“五一”房展会上,难觅购房者期待中的优惠价格。

  上海永庆房屋总经理陈史翎说,虽然炒房投机的需求被抑制住了,但一些热点城市巨大的刚性需求是无法消除的。一旦看房者等待三四个月后房价依然没有明显变动,便会放弃观望选择出手。开发商趁机加大供应,易形成“量价齐升”的局面。

  五月,各地开发商将加快推盘,“量”的活跃是否会激发“价”的上涨?权威人士强调,要把一些地区过高的房价降下来、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从普通购房者的感受来看,房价下降得似乎没有统计数据显示的那么真切。

  据了解,为了维持房价数据的“稳定”,部分一线城市对高价房暂停发放预售许可证,使高价房无法入市销售,低价房源则加大入市,从而拉低了新房的平均成交价格。有的城市把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也纳入商品房价格统计范畴,近期大量限价房入市,也在统计层面降低了房价。

  也正因如此,“下降”了的房价数据和老百姓的感受差别较大。

  “五一”小长假期间,各地楼市成交出现了小幅反弹,但紧接着,成交量再次大幅下滑。以北京为例,5月2日—5月8日,北京楼市成交量再次下滑,总成交3197套,环比前一周下降39%。

  根据以往经验看,正常年份2月份楼市成交量最少,3月份会比2月份翻倍,4月份则会在此基础上再增加四成左右。但今年2月至今,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始终低迷,同比去年下滑50%以上。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认为,连续的楼市调控政策已经对市场形成了量变到质变的影响。与前几次不同,新一轮的楼市调控扩大了限购的范围,在限购令的作用下,成交量很难反弹,房价也缺乏反弹的基础。

  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连续几次加息、贷款优惠利率取消等,使购房者尤其是炒房者的资金成本大增。相比一年前,目前购房的利息基本已经翻倍,对成交量的影响将进一步加大。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在视察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时表示,中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要把一些地区过高的房价降下来、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要特别关注困难群体和中低收入家庭,使他们住得起房子、租得起房子的决心也是坚定不移的。

  很显然,在当前的形势下,房地产调控不会放松,也不能放松。

  “从某种程度上讲,如果不是限购令强压着需求,楼市很有可能已经开始反弹了。”朱中一表示,由于通胀预期仍然强烈,境外热钱还在继续流入,住房刚性需求依旧旺盛……在这些因素的推动下,房价仍然有强烈的上涨冲动。这时候如果放松房地产调控,有限的调控效果恐将前功尽弃。

  继续坚持的同时,调控随时有可能加强。

  5月1日起,各地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开始对商品房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在新制度下,开发商可自行降价,但不得擅自涨价。此举被看作是楼市调控进一步细化、并且直接针对房价的新手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人近几个月来也频繁表示,有关部门一直在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积极进行政策储备,一旦市场出现异动,新的调控政策随时可能出台。

  “现在和2008年的情况大不相同,当时调控之所以转向,主要是遇到了国际金融危机。”朱中一强调,在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平稳好转的情况下,房地产调控不会放松,只会强化。“无论是企业还是地方政府,都不要幻想调控会在短期内放松甚至转向。房地产协会也一直引导企业,顺应市场形势合理定价,积极促销,不要倒逼政府出台更严厉的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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