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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男子“打零工”贴小广告 赚三千元被罚两万
发布日期:2017-11-17 14:38:37 来源: 广西新闻网 编辑: 浏览次数:(5054742)

  柳州一男子“打零工”贴小广告 赚三千元被罚两万

  “打零工”贴小广告 赚三千被罚两万

  柳州重拳打击沿街张贴“牛皮癣”行为,开出史上最高金额罚单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陈刚 通讯员林晓泉)一男子无证经营承揽张贴小广告的业务,将部分广告随意张贴,引起城管部门的注意。城管工作人员根据广告上标的电话号码,经过现场勘查、调查笔录、听证等程序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杜某处以2万元罚款。

  城管执法人员今年9月巡查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大道,在位于香港新城金龙苑小区内的楼面上,发现内容为“百兆宽带低至每月××元”的小广告,随后根据电话号码进行追查。

  经过调查,当事人杜某向某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承包发布小广告的业务,每个小广告根据发布的高矮位置而定,费用从3角钱到1元钱不等,同时承揽其他网络运营公司的小广告发布业务。

  杜某称,自己经人介绍后联系各个公司,协商发布小广告事宜,谈好后直接安排人员到处张贴小广告,并没有签署任何协议。对于经营发布小广告是否办理经营证照,是否有固定经营门店,杜某均称没有。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经过调查,杜某未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证照,擅自从事发布小广告的经营活动,发布小广告4050条,收取费用3040元,违反《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今年9月底拟对杜某处以2万元罚款。

  杜某要求对该行政案件进行听证。10月24日,柳州市城管执法局举行听证会,杜某在听证会上认为,自己是某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的编外兼职员工,主要工作是在便民宣传栏发布小广告,因此不存在无证经营行为;只是在9月份的时候,公司已经提前告知,不能在此期间张贴小广告,自己只是以个人形式打零工。

  城管部门认为,杜某发布小广告属于个人行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发布广告属于收费的经营活动。此外,他不仅为上述宽带公司发布广告,还为其他公司发布广告收取费用,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

  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以及店外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具有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职权,具有作出本案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柳州城管部门依法对杜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在近日送达当事人。

  本次针对小广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力度,刷新柳州执法查处“牛皮癣”的历史纪录。此前依据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违规张贴小广告罚款仅为100元,由此出现“牛皮癣”违法成本极低,执法震慑力度不足的尴尬,而依据《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证发布小广告的相关当事人,处罚力度将翻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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