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特产在线
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资讯
四川企业偷漏骗抗税300万以上 将进入“黑名单”
发布日期:2015-04-10 13:18:09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winlive 浏览次数:(5856820)
  今后,四川企业有重大的偷、漏、骗、抗税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将受到多个部门的联合打击。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省国税局了解到,四川省国税机关今年将加大力度推行“黑名单”制度。
  企业进入“黑名单”后,国税部门会将企业违法信息共享给发改、国土、工商、银行监管等20多个部门,企业将在贷款、拿地、立项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也将被阻止出境,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昨日,省国税局已经公布了8家进入黑名单的企业。
  300万以上将被通报
  那么,企业具体有什么税收违法行为将进入“黑名单”呢?
  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四川省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的办法,企业有7种行为将会被列入“黑名单”。
  第一,纳税人采用伪造、隐匿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查补税款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第二,纳税人欠缴税款,并妨碍国税机关追缴税款,查补税款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
  第三,纳税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查补税款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
  第四,纳税人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第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500万元以上的;
  第六,虚开普通发票,票面累计2000万元以上的;
  第七,虽未达到以上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该负责人解释,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偷漏骗抗税300万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金额特别大的,将会由省国税局来公布案情,并将企业违法信息公布给其余20多个省级部门。之后,省级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惩戒。而在市州一级,企业偷漏骗抗税200万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金额特别大的,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将由市州的国税机关来公布案情,并将企业违法信息公布给其余20多个市州级部门。之后,市州级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20多个部门联合惩戒
  那么,企业被省级、市州级国税部门通报后,其余20多个部门将如何对企业进行惩戒呢?
  对此,该负责人解释,去年,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国土部、银监会等20多个部委联合发文,宣布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当然,企业偷漏骗抗税的行为,会首先被强制执行,来补缴税款。另外,企业还会受到这些部门的联合惩戒。按照国家的部署,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税务部门首先将按照最低等级的信用级别对企业实行严格限制,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其次,企业在国土部门拿地将受到限制。另外,企业也将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还有,对于企业来说,很重要的贷款将会受到限制……
  对于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来说,也会被相关部门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将被民航、铁路部门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
  被公告的当事人,自公布之日起满两年的,才能从公布栏中撤出。这期间,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这意味着该当事人在领用发票时将被严格限量供应,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也将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也将高于其他纳税人。
特产在线微信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