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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资金链面临新考验 开发商拿地步伐将延缓
发布日期:2010-10-27 08:47:5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zyf 浏览次数:(6543250)

   北京市住建委10月25日出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观察人士认为,继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收紧银行贷款等政策之后,预售款新政的出台,意味着开发商资金情况再临考验,其效应将在数月后逐渐显现。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风生水起,一个不可排除的原因就是在商品房预售制的带动下,开发商不但获得了大量预缴款等无息资金,也在市场上造成了囤积居奇、捂盘待涨等种种预期。在楼市火爆的年份中,房地产企业运用预售款大肆扩张。但目前随着楼市调控的深入,房价下行的风险有所增加。在这种背景下,少数房企在资金回笼不力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烂尾楼”等不良现象。

  此次出台的预售款新规有助于避免上述风险的产生。根据北京预售款新规,预售项目用款计划应按照地下结构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等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并合理确定每个节点的用款额度。据了解,目前在不少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开发商预售款的50%以上均用来购置土地,开发商的项目前期投入要大于后期的建安费用。在预售款新规的影响下,部分开发商拿地的步伐将被延缓。

  在北京市出台空前严格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之后,未来其他城市也可能效仿出台类似政策。政府部门不惜以冻结沉淀房企资金的方式来严格监管,除了防范金融及社会风险外,无疑也应当看作楼市调控“一揽子”政策的一部分。今年以来,针对楼市供给环节,国家相继出台了打击囤地捂盘、收紧信贷、从严征收土地增值税、严格预收款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其效果有望在未来的几个月持续显现。

  但同时应看到的是,前期楼市火爆时房企储存了充足的资金储备,再加上9月份楼市销售情况有所反弹,寄望北京一地的预售款新政带动全国房价明显下行的可能性并不大。在房地产行业整体资金情况仍难言紧张的情况下,短期内未必能看到房价乃至地价普遍下降的局面,而更有可能的是重现2008年时部分房企的兼并整合现象。

  根据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房企若有直接收存预售资金、未及时将贷款转入专用账户、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等现象,将被暂停该企业在北京所有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相关人士同时提醒,政策效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际执行情况,应避免房企再度拿出“拆东墙补西墙”的伎俩,弱化政策效果。比如目前北京不少开发商在其他省市也有开发项目,可能凭借资金的异地调用来规避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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