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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出新政:流浪精神病患者可获得免费救治
发布日期:2015-01-17 15:20:34 来源: 武汉晚报 编辑:winlive 浏览次数:(5985622)

  发现流浪乞讨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一经有关部门鉴定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定点医院要无条件收治,住院期间,如没有找到患者的监护人,费用也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昨天,全市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现场会召开,市综治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整合多渠道资金,实现这一群体的免费救治。

  精神疾病发病因素复杂、诊疗康复周期长,贫患家庭居多,救治救助面宽,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社会危险性大。

  “实施意见”指出,这项救助工作要建立“党政领导、综治牵头、部门履责、齐抓共管”的组织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排查摸底、信息共享、分类救治、经费保障、综合监护、康复回归、源头预防”的长效服务管理七项机制。

  在经费保障上,《实施意见》指出,要整合财政安排、司法救助资金、残疾人保障金、应急救助基金等多渠道资金,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集中免费救治。要将他们作为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障,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区或单位给予参保参合全额资助。对于其各项治疗费用经各项报销、补贴后的自付部分,精神医学鉴定费用、住院伙食费等,由市、区财政部门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人员、无法确定身份的流浪乞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流动人口中的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比照本市户籍人员落实救治经费。

  会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曙光强调,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实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相关单位统一行动,并要积极思考如何有所作为,发挥标杆效应,完善体系,打造出这项工作的新样本。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喻春祥表示,春季是精神疾病易发高发的时期,将对这一时期的防控工作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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