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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叔”张新一审被判死缓 受贿1.24亿余元
发布日期:2014-09-17 15:05:50 来源: 新华网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166833)

 

  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杭州中院16日对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被告人董一麟贪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新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新受贿1.24亿余元,贪污1050余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巨额损失,并给政府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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