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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开拆蔬菜大棚内违建房 已出租违建将零赔偿
发布日期:2013-07-04 17:11:43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473353)

  近日,央视曝光了京城郊区农业大棚中违规建房的情况,其中涉及昌平百善镇3处和小汤山1处。昨日,记者从昌平区获悉,该区已对4处违法建设共5300平方米全部拆除,同时正在对全区的大棚进行地毯式的排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立即拆除。

  京华时报记者韩旭

  ■大棚乱象

  蔬菜大棚种出“农家院”

  近段时间,市民经常可见诸如开心农场、私家庭院等广告,循着广告中的地址走到郊区后发现,这些外表看上去与普通大棚无异的日光温室内种的不是瓜果梨桃不是蔬菜,而是房子。

  这些隐藏在生态大棚下的农家别墅被开发商以对外出租的形式租赁给“城里人”,一租就是数十年,价格低廉,且附送大棚,并冠以“农业园”、“生态园”或“阳光大棚”等名称。

  据了解,这些温室每栋的租价花费十余万甚至20万的价格不等,租赁期多为20年左右。

  ■现场探访

  昌平大棚违建房已开拆

  6月28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以“蔬菜大棚‘种’房忙”为题曝光了北京郊区农业大棚中违规建房情况,其中涉及百善镇3处34栋,小汤山镇1处11栋。随后,昌平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及到的项目强制拆除。

  昨天,记者在百善镇天润生态园看到,违规建设的超标准大棚外,原先立起来的铁门、栅栏已经全被拆掉,地面铺设的地砖已经被刨起。对于此次拆除的违建项目,相关部门都约谈了项目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活动。

  据了解,这些建在蔬菜大棚里的“农家院”使用的土地并非建设用地而是农耕地,属违法违规建设,昌平区正在对这些建在大棚里的违建进行地毯式清理。

  据昌平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昌平区已对4处违法建设共5300平方米全部拆除。

  ■官方表态

  排查全区大棚拆违建

  早在2009年6月,本市就曾对部分区县内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违法建设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

  然而,四年后大棚违建再一次出现。对此,昌平区拆违办副主任张晓东告诉记者,2009年蔬菜大棚房多是在原来设施农业或耕地的基础上直接加盖房屋,但现在的蔬菜大棚外表看上去与大棚无异,也是阳光顶、大棚的统一规格,但在棚里建设房屋,隐蔽性更强,这样就能够躲避航拍和举报。

  据昌平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昌平区各镇街均建立了30人以上的专业巡查队伍,每天不间断的巡查,一旦发现有违章、违法迹象,责令其立即停工,限期自行拆除,并采取警告、约谈、下通告等措施,对违法项目及负责人进行警示和思想教育,督促其整改。

  与此同时,昌平区还建立了工作台账,通过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设立电话、来信、网络等途径广泛动员群众举报。

  另据区拆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昌平区将通过在大棚加装摄像头的方式,对全区大棚进行监控,以便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

  拆已出租违建“零赔偿”

  对于拆除已出租违建是否对承租人进行赔偿的问题,昌平区拆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土地由村集体承包给农业企业或个人,再由农业企业或个人分块儿租赁给外来租客建设违法建设,土地承租方及外来租户在耕地上改变其用途建设违法违规建设,这一行为本就是违法,因此在对这些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拆除时,政府不会对其进行补偿。

  此外,相关部分负责人还提醒市民,蔬菜大棚属设施农业用地,根据2009年北京市出台的设施农业建设规范,温室大棚操作间不得超过15平方米,主要用于放置农具和安装电力等设备。因此,市民如果在租赁的大棚内建设违法违规房屋,权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保障,因此,市民不要租赁,以免造成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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