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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村环境整治近5成不及格 今年形势严峻
发布日期:2013-05-15 11:26:02 来源: 三秦都市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14106)

  5月14日,陕西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李孝廉发布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部省协议要求,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期限为2012-2014年。三年任务完成量分别为30%、30%和40%。今年初我省对2012年实施的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综合评分不及格的占近5成。因此,今年要完成三年总目标任务的60%,形势严峻。

  据悉,2012年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共涉及43个示范县(区)的97个镇485个村,占全部任务量的30%。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大类建设内容。共安排资金2.9亿元。

  今年初,省环境保护厅对2012年实施的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满分100分的2012年度11项内容考评检查中,综合评分80分以上的示范县(区)占2.4%,综合评分59分以下的占48.8%。检查发现,示范项目实施中,认识不到位,重复设计、变更设计、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在督查的43个示范县(区)中,未开展招投标的县(区)有34个,占总数的79%;未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的县(区)有23个,占总数的53%;示范项目未开工的县(区)有31个,占总数的72%。李孝廉表示,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省环境保护厅将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对督查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示范县(区)限期一个月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力,未能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县(区),省级财政、环保部门将扣回资金,调整到其他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区)。2012年国家财政部、环保部正式把陕西列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从2012-2014年,用3年时间,集合中、省、地方15个亿的资金,在陕西省十市一区的43个县(区),300个乡镇,3000个行政村开展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占全省乡镇和行政村总数的17%和11%。项目完成后受益农村人口约300万人。(记者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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