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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代表建议将农村消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2013-01-30 11:25:12 来源: 天山网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28802)

  1月28日,在新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代表、伊犁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祖农·艾克拜建议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发展实际的消防工作规划,统筹安排,统一实施。

  祖农·艾克拜说,随着大型煤电煤化工企业、石油化工企业等高危行业纷纷落地,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已面临严峻考验。加之城市高层建筑数量的不断增长,各类致灾因素故逐渐增多,特别是农村消防工作中逐渐暴露出消防工作基础薄弱,火灾形势相对严峻,消防警力严重不足,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难题凸显等问题。

  据统计,2012年农村火灾约占火灾总起数的三分之一。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差,农村建筑结构耐火性能低,农村消防规划极不完善。行政村绝大部分没有规划建设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大大降低了抗御火灾的能力。加之各行政村远离城镇,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救援难度和成本大大增加,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建立村民自防自救消防组织的极为必要。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消防服务与灭火救援的需求日趋增多,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公安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无法满足繁重的防灭火中心工作和社会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

  祖农·艾克拜说,做好农村的消防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是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他建议,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将农村消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单位等多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消防建设。

  各县市应坚持把消防工作列入农村治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实行责任制,强化依法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治安防范与防火宣传相结合,查案件与查火灾隐患相结合,确保农村消防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应组织开展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火灾多发季节等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因地制宜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完善防灭火制度,大风天气时应当利用村镇广播发布“禁火令”和相关防火措施,组织人员实施防火巡查。

  村民委员会要将消防管理纳入村规民约,依托治保、民兵等组织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基层派出所和农村警务室,增设消防协管人员,配合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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