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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经营单位不知“禁烟令” 崂山欲拿医疗单位开刀
发布日期:2011-05-13 09:22:36 来源: 大众网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16042)

  从5月份卫生部“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新规颁布后,青岛市崂山区在进行督查时发现,超市便利店、网吧、餐饮单位禁烟工作较差,约80%的经营单位表示不知道“禁烟令”。今天,记者从崂山区卫生部门了解到,下一步崂山区将加大对全区360余家医疗单位的禁烟监督执法力度,在医疗单位率先开展全面禁烟工作,并逐步推广。

  据崂山区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崂山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部分公共场所“控烟警示标识”张贴情况进行了督查。此次检查涉及汽车东站、银行、移动通讯营业厅、餐厅、宾馆、健身房、车行、网吧等公共场所204处,检查结果显示 56家银行、邮局、健身场馆的控烟警示标志张贴情况较好,现场有工作人员提醒吸烟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同时也发现在超市便利店、网吧、餐饮单位禁烟工作较差,约80%经营单位表示不知道“禁烟令”或对禁烟工作不支持,部分单位仍摆放烟灰缸,也没有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崂山区卫生部门将一方面加大《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制作1000余张禁烟标志和5000余册控烟手册,无偿发放给公共场所使用。同时在区域内选评控烟示范单位,并在全区360余家医疗单位率先开展全面禁烟工作,同时加大禁烟监督执法力度,逐步在超市便利店、网吧、餐饮单位等禁烟阻力较大的场所推开禁烟工作。

  新闻连接:5月1日卫生部发布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违规吸烟最低罚额提高25倍,原来的实施细则对违规者的罚款为20元至2万元,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罚款额度提高为500元至3万元,加大了处罚力度。同时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从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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