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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泉毁林“造田”骗上级
发布日期:2010-09-10 10:00:34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54132)

  最近有群众举报,浙江龙泉市出现在高山顶上造“耕地”的怪事。这些新开发的“耕地”不仅破坏山林生态,而且无法种植庄稼,留下了一片片光山头。目前,这样的开发还在继续。

  林海变秃岭“耕地”无法耕

  龙泉是浙江欠发达的山区县级市,素有“浙江林海”之称。记者驱车从龙泉县城出发往岩樟方向大山深处行驶,远远望见高山上大块秃地,在郁郁葱葱的山林中显得格外刺眼。据当地下樟村农民介绍,这就是政府新造出来的“耕地”。

  现场看到,这座山头已被改造成梯田状,用石块垒成的梯田,层层叠叠,放眼望去颇有气势。当地村民介绍,山上的“耕地”是2009年下半年开发的,面积约有130亩。原先都是山林,当时政府说把它改造成可以种植水稻的标准农田。

  “这里能种水稻吗?”记者询问。村民郑妹儿称,“你看这块山头哪有水,而且都是沙石瘦地,没有养分。别说是种水稻,就是种玉米、地瓜、大豆之类的作物都会枯死。”

  今年60多岁的下樟村民郑妹儿有2亩多承包山林被划入这块“耕地”开发。他说:“政府一次性给了我每亩500元的补偿,允许砍下的树木归自己,答应造地验收完成后3年内就还给我们,政府以后就不再管了。3年到期时,我只能重新种上松树。”

  按村民指引,记者来到高山岭村东岙自然村。这里有两处大小山头已被开发成梯田,开发规模比下樟村大得多。这里的梯田同样是沙石瘦地,种的蚕豆早已枯死,灌溉配套建起的水池和沟渠成了摆设。

  “这些已枯死的蚕豆作物,是当时为迎接造地检查团验收种下的,之后就没有种过东西。”东岙自然村一位姓沈的老农说,“政府干部明明知道这些山地不能种庄稼,还要这么做,这是在弄虚作假。”

  受利益驱使重指标轻质量

  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些山上的造地项目,将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置换在平原低洼地区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农保田。开发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市里统筹,每亩指标可卖8万-10万元。

  据了解,2009年,龙泉立项的耕地开发规模有1.6万余亩。下樟村委会主任郑新东说,山林被砍伐很痛心,但这是市里安排的项目,必须服从。“当然,市里也会给一些利益,造地竣工后,街道办事处每亩可得1000元,村里每亩可得200元奖励”。

  郑新东说,开发这些“耕地”由龙泉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开发费用一般每亩1.8万元,按开发面积计算,由政府支付给开发商。其实,下樟村开发的数量是很少的,有的乡镇开发更多。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林利民表示,在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省内之间可以实行有偿调剂,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他说,这些山上造地项目都是坡度在25°以下的疏林地,开发出来的耕地主要用于补充高速公路建设等非农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也有部分开发指标卖给一些用地瓶颈突出的经济发达县(市)。

  龙泉市农业部门一位干部称,浙江省政府有严格的要求,特别强调新造耕地必须经得起耕作检验。但龙泉当地政府受利益驱使,重指标,轻质量,以至于出现把农保田造在高山顶上的荒唐事。

  这位干部说,龙泉境内几乎都是高山林地,这里的山林土质、水源、地貌等条件不适合耕地开发,所以,开出来的“耕地”也大都只能荒废。“如果上面到现场认真查访,可以发现这种砍伐山林造地的情况触目惊心。”

  “摇钱树”工程政策执行走样

  记者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非农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需开垦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但从龙泉市的情况看,这些严肃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基层个别地方却未得到严格的执行。

  龙泉市一位林业干部说,开发垦造耕地项目主要由当地国土部门来抓,尽管规定涉及林地的要征求林业部门意见,但林业局局长还要听市里的。由于这是市政府的“摇钱树”工程,在勘察、施工、验收等环节,各部门谁还会因为公家的事过不去呢?结果,上级领导得到的是“图、数、地”相一致、验收合格的“结论”,但实际情况并不一定如此。

  龙泉市一些干部群众指出,过去平原低洼地区的农保田大多是可以种植稻米的良田,如今良田变成了山上这些不能种植的“耕地”。从表面上看农保田的数量没有减少,但实际上真正可以种植的良田却大大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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