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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户用不合格化肥 两百多亩香蕉近绝收
发布日期:2014-07-21 18:14:43 来源: 南国都市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195680)

  2012年8月,来自湖南怀化的刘清让和自己的两个兄弟,在海南陵水隆广镇广坡村,种植了280亩香蕉。2013年6月,其中210亩香蕉树逐渐变黄,最终近乎绝收,预计损失达300多万元。刘清说“芭田复合肥”是祸首。有关部门的检验也证明了这一点。

  210亩香蕉损失300万?

  刘清让自己算了一笔账,按照2013年的价格每斤价格2.4元计算,这210亩香蕉收获后可以卖到400多万,除去地租人工等成本130万元,还能获利近300万。但最终几乎血本无归。

  刘清让坚持认为,自己的种植方式不存在问题,他将出现这种后果的矛头,直指在镇上购买的2吨铂金16-16-16“芭田复合肥”。

  2013年9月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炉的检验结论为“该样品,实物质量按‘检验和判定依据’检验不合格”。

  种植户索赔130万无果

  刘清让认为,正是使用了这种“问题化肥”,才导致他的这200多亩香蕉近乎绝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有人为此“埋单”。刘清让提出索赔130万,理由是这仅仅是种植这200多亩香蕉的成本,也是没有商量的底线。

  辖区文罗工商所所长陈方元说,从去年到现在,他们已经为此召集各方协调了不下4次,厂家、经销商不愿配合,销售商还多次拿假名字、假身份证来“忽悠”,步履艰难的谈判难免无疾而终。

  2014年7月3日,陵水工商局下发通知,宣告调解失败,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经销商被罚4000多元喊冤

  据陈方元介绍,最早接到消费者投诉的时候,他们立即派人到了销售商“吴江农资店”调查,现场查扣的卖剩下的一包化肥。据悉,这家农资店悬挂的“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字样的招牌早已要求撤掉,店内负责人称,因考虑到挡雨效果才没撤。

  7月10日,文罗工商所向“吴江农资店”下达处罚通知,对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4600元,没收非法所得234元。据介绍,这234元的非法所得,指的是商家销售这批化肥,所获的纯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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