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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平邑县“四监管”管出农村清廉好环境
发布日期:2013-05-23 12:27:23 来源: 新华网山东频道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09134)

  “为什么这个村去年一份承包收入没入镇代管资金账户?”今年,山东省平邑县农村经济“四监管”集中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漏管现象,追问镇经管站工作人员。经查,因临近春节,这个村干部将这笔钱用于困难户补助了。虽然花到了正地方,但违反了收支两条线规定,属违规操作。这个村受到在全县通报批评的处分。

  近年来,平邑县探索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新路子,推行农村财务、合同、公章、账簿“四监管”。监管资金包括上级拨款、筹资筹劳和集体生产经营活动收入三大类,村级资金严禁“白条”抵库、坐收坐支、借支挪用、私设“小金库”。每个月10日前,村会计或记账员将收支单据整理,村理财小组会审,合格后盖章送乡镇审计站审计,最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如实公开。公章监管是将村级党支部、村委会公章由镇统一管理。启用时,须镇、村两级的公章监管人员同时在场,除做好详细的登记外,对重大问题还要审查相关会议记录,并对村居出具的审批证明保留存档。

  为规范四监管工作,平邑县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村级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和分布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截至今年2月,平邑县共监管集体资金 9051.26万元,合同 82.77万份,公章1346枚,账簿3328本。

  平邑县“四监管”增加了村财管理的透明度,有效控制了不合理支出,管出农村清廉好环境,乡村的正气浓了,农村干部的作风更清廉了,广大农民干事创业的心顺了、劲儿足了。(孙兆军 王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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