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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坚持农业基础地位 促农村科学发展
发布日期:2012-10-19 15:28:08 来源: 天津日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513796)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昨天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参加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莲喜、苟利军、王宝弟和秘书长王世新参加。市政府秘书长王宏江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8月下旬,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进行了第一次检查,听取了9个部门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市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在昨天进行的第二次集中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百利种苗培育基地、七里海河蟹种业基地和七里海湿地建设情况。百利种苗培育基地面向广大设施农户提供优质高产的蔬菜种苗,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2011年培育种苗数量6000万株,带动了周边设施农业发展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七里海河蟹种业基地从事七里海河蟹种源选种、保种、扩繁和养殖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是承接国家级河蟹遗传育种研发、生殖发育调控的重要平台,已列入全市十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座谈会上,执法检查人员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今年本市“三农”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宁河县关于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本市“三农”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肖怀远在讲话时说,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农业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实力。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要坚持以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为目标,不断提升农业设施化、园区化、标准化、科技化、组织化和功能化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要依法加强耕地的保护和管理,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适应农业发展需求;继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众增收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涉农法制建设,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监督和促进有关部门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天津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史莲喜、苟利军、王宝弟和王宏江分别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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