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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6家企业涉嫌价格欺诈
发布日期:2012-06-07 19:09:43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编辑:tczx 浏览次数:(6449902)

  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5月份全市共检查流通企业54家,查处涉嫌价格欺诈行为6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14家。据悉,石家庄市物价局在上月组织市内五区对全市范围内的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了“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月”活动,着重对石市百货、超市、家电、家居等涉及民生、关乎百姓生活的市场价格秩序进行了专项治理,并围绕流通企业是否存在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物价、虚假宣传、虚假折扣、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经过一个月的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北国先天下、北国超市中华北店、北国超市北国店、华润万家超市友谊北大街店、国美电器建大店、东明家具建华店、东明家具东二环店等企业价格行为规范,卖场内价签醒目,秩序井然,讲解规范,政策熟知,对消费者购物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纠纷能够及时地化解和处理。

  在此次检查的54家流通企业中,有6家涉嫌价格违法。这些企业中虚假宣传、虚假折扣以及数量短缺,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是检查中反映突出的问题。

  价格违法案例

  □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虚假折扣、虚构原价。如某品牌烟灶在海报宣传中描述“华帝感恩20年,五折过‘五一’,全线产品五折,特价产品除外,活动时间 4月14日至5月 20日。”经查,该销售场所没有“特价产品标示”字样,部分烟灶没有折扣,打折商品从未按原价销售过,已构成虚假宣传、虚假折扣的价格欺诈行为。

  某品牌电视,2012年5月10日促销活动中,标价签标示原价9199元/台,现价7999元/台。经查,实际销售5月1日-3日最低售价6600元/台,3日-9日无销售记录,5月10日促销活动应以6600元/台作为原价,已构成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低标价高结算

  部分企业仍存在低标价高结算价格违法行为。某超市销售休闲水壶套装标价签所标示价格是13.9元,实际结算价是14.7元。构成“销售商品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价格欺诈行为。

  □带包装称重

  采取带包装称重,短缺数量,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在检查某超市生鲜柜台时,发现带包装所售商品标示净重,但通过检查人员现场实际称量,所售商品标示的净重为毛重,即含包装称重,数量与价格明显不符。

  消费维权提醒

  据悉,价格主管部门下一步将加大日常市场价格监管,规范企业价格行为,畅通12358价格举报平台,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石家庄市物价局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商家的打折、促销优惠活动,顾客不要急于下手购买,一定要冷静观察,货比三家,商家打折、促销的商品不一定就便宜,对自己心仪的商品打折前记住该商品的销售价格等相关信息,待打折、促销时有针对性地购买。对于商家的各种承诺,要逐一询问清楚,并保留好相关承诺资料,没有资料的,最好形成一个文字性的说明,一旦商家违反承诺,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另外,购买商品前一定注意该商品标价签内的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结账后要及时核对购物小票,查看商品信息与结算价格是否一致,若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沟通或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消费者也要养成良好的购物习惯和维权意识,懂得如何去辨别价格信息的真伪,如何利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你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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