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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无证摊点 熟记安全“六事项”
发布日期:2010-09-20 15:45:41 编辑:czl 浏览次数:(6448722)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0日讯(记者 影子)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中秋节、国庆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品中毒的发生。《提示》还建议消费者就餐时注意六方面事项、选择安全的菜肴,特别指出慎食小龙虾,如果生吃或吃半生不熟的小龙虾,不仅容易发生食物中毒,而且有导致肺吸虫病的危险。 

  《提示》建议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在两节期间积极参与“寻找笑脸、安全消费”活动,到信誉良好的就餐场所就餐。同时,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品中毒的发生。 

  《提示》还建议消费者就餐时应注意六方面事项,保证菜肴的安全: 

  第一,消费者应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 

  第二,不吃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因为河豚鱼体内含有毒素,其毒性比氰化钠毒性高1000倍,0.5mg即可致人中毒死亡。该毒素性质稳定,高温烹煮和盐腌均不能将其破坏,因此极易引发食物中毒。野生蘑菇从外观很难鉴别其毒性,其中,毒蘑菇的种类很多,所含毒素种类也不一样,食用后中毒表现多种多样。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就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第三,慎食海(河)产品。海鲜富含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且海鲜宜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生食宜引发食物中毒,因此不要为了贪鲜而生食,要尽可能烧熟煮透再吃。烹调和调制海产品拼盘时可加适量食醋。对凉拌海鲜食品要清洗干净后置于食醋中浸泡l0分钟或100℃沸水中漂烫数分钟以杀灭副溶血性弧菌,螃蟹、蟛蜞、海蜇等水产品宜加醋调味杀菌,食前要反复冲洗。一些水产品如鳝鱼、甲鱼、河蟹等,只能活宰现吃,不能死后再宰食,因为这类水产品往往带有大量的致病细菌和有毒物质,死后会迅速繁殖和扩散,食用极易引起中毒甚至有生命危险。不买、不吃腐败变质鱼(鱼眼变红、鱼体无弹力或有异味)。 

  第四,慎食小龙虾。小龙虾往往携带一些细菌和有毒物质,也可能携带了大量的肺吸虫,如果生吃或吃半生不熟的小龙虾,不仅容易发生食物中毒,而且有导致肺吸虫病的危险。 

  第五,注意四季豆中毒。秋季是四季豆中毒的高发期。四季豆中含有皂素和红血球凝集素,皂素能产生溶血,红血球凝集素具有能使人类红血球凝集的活性,刺激胃肠道,吃了没有烧熟煮透的四季豆后易中毒。将四季豆烧熟煮透,这两种毒素就会彻底分解,不会中毒。 

  第六,注意饮食节制。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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